司法大检查取得阶段性成果
2003-08-26 09:09:37
     中国法院网讯 (黎虹) 自今年6月以来开展的“公正与效率”的司法大检查中,各级法院认真检查并解决指导思想、审判作风、审判质量与效率和法官法规定的“十三种不得有”行为等方面的问题,开门征求意见,及时整改,目前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这是记者从刚刚结束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获悉的。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说,通过扎实、深入开展“回顾过去,开拓未来”教育活动,开展“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广大法院干警普遍受到了深刻的思想教育,进一步强化了“公正与效率”的主题意识;把思想认识和工作的立足点转变到司法为民这一根本要求上来,涌现了许多依法护民权、排民忧、解民困的生动事迹;办案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司法大检查中,重点清理了一批因各种原因超过法定期限未结案件,包括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的裁判和执行不公的案件。少数法官违法违纪行为得到查处。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执行法官法有关惩戒制度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法官的行为提供了制度保证。通过边查边改,加强了制度建设,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目前,司法大检查工作正在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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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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