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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八法”减轻当事人诉累
2003-08-25 15:45:43
河北高院院长刘瑞川讲话
中国法院网讯 (漆浩) 8月24日下午,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刘瑞川作了题为《坚持司法为民,实践“三个代表”》的发言。
刘瑞川在发言中说,今年以来,河北各级法院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牢固树立“司法为民”观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努力做到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和司法护民。
“打官司难,难打官司”是当前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为此,河北法院从今年以来,始终把提高司法效率作为司法为民的重点。刘瑞川说,河北法院在民事审判中,全面推行办案“八法”,让老百姓打官司省时省力:一是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实行繁简分流、专业分工、批量开庭;二是注重庭审实效,克服形式主义;三、取消层层审批,坚持合议庭和独任法官自裁,提倡当庭宣判;四、贯彻“以德治国”方针,把调解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始终;五、严格执行审限制度,杜绝超审限现象;六、简易民事案件采用格式化裁判文书;七、积极适用督促程序;八、坚持“两便”原则,实行巡回办案,就地审理。
与此同时,河北法院继续总结推广廊坊市两级法院注重调解,实现减少诉讼和减少上诉、申诉两个良性循环,另外还制定实施了适用发回重审程序的指导意见。这些措施的实施,切实有效地降低了诉讼成本,减轻了当事人的讼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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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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