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疆:用五个统一实践“公正与效率”
2003-08-25 09:36:4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院副院长赵祥娃讲话
中国法院网讯 (漆浩) 8月24日下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赵祥娃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作了题为《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实践“公正与效率”的法院工作主题》的发言。
赵祥娃认为人民法院应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公正与效率”作为司法审判工作的灵魂和最高价值标准,作为广大法官终身追求的最高价值目标。
新疆地处祖国西北边陲,地域广阔,法院设置点多线长,长达五千多公里的边境线与八个国家接壤,周边国际形势错综复杂,人口由47个民族构成,其中主体民族13个,各民族间的历史传统、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的差别较大,特殊的区情客观上给法院工作提出了很多与内地法院不同的要求。
为此,新疆高院要求各级法院在实践“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的审判活动中必须坚持“五个有机统一”。 赵祥娃说,所谓五个有机统一,一是指必须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必须坚持裁判公正与诉讼效率的有机统一;第三,必须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有机统一;第四,坚持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有机统一;五是坚持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的有机统一。
进入专题: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 |
责任编辑:张博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