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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二十条意见方便群众诉讼
2003-08-25 09:30:21
山东高院院长尹忠显讲话
中国法院网讯 (漆浩) 8月24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尹忠显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作了题为《紧紧抓住司法为民这个根本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发言。
尹忠显认为,司法为民是执政为民在司法领域中的具体体现,也是我们党执政为民宗旨的重要保障。人民法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紧紧抓住司法为民这个根本要求,充分利用法律手段,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为给群众参与诉讼、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最近,山东法院从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上做文章,提出了坚持司法为民、方便群众诉讼的二十条具体意见。尹忠显介绍说,全省各级法院将进一步完善和创新便民利民的工作制度,坚持完善远程立案、巡回立案、预约办案、休息日办案等方式,真正解决群众立案难、执行难等问题,完善小额债务法庭,繁简分流、简易案件即审即结,减轻群众讼累,继续推行当庭举证、质证、认证、宣判以及“判前评断、判后答疑”等制度,提高审判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强化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在立案大厅设立值班法官、公布热线电话或者网值、编写诉讼指南,实行首问责任制、诉讼风险告知、排期当场告知、延长审限理由告知制度等等;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沟通,对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处理,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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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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