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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司法为民 实事实办
2003-08-25 09:11:09
北京高院院长秦正安讲话
中国法院网讯 (漆浩) 8月24日下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秦正安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作了题为《深入开展司法大检查,切实加强法院自身建设》的发言。
秦正安在发言中说,司法为民不能狭义理解为对内如何关心法院干警,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对外就是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为来访群众提供便利。因为仅此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通过法院的公正裁判体现出公平与正义的司法价值取向,体现出司法对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维护;通过打击犯罪,调整和平复各种社会关系和矛盾,体现出对社会文明进步和发展的积极导向,从而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促进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中得以实现。
秦正安说,一段时间以来,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大局意识不强,就案办案;二是特权思想严重、衙门作风;三是办案质量不高;四是为政不廉。这其中有些是法院审判纪律作风中的“顽症”。为此,北京法院更新观念,在审判思想上真正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从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入手,努力解决这些“顽症”。
在抗击“非典”的战斗中,北京市法院的司法观念和审判作风发生了可喜的变化:全市法院干警在危难关头与党和人民同心同德、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受理各类案件39436件,办结33770件,接待来访81088人次,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9.81%,维护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同时保持了队伍的战斗力。
秦正安说,通过学习教育核查摆问题,北京法院在为群众办实事上下功夫,采取多种措施,力求让老百姓打“明白官司”、“放心官司”、“便利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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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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