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院:刑事审判庭前展示证据效果好
2003-07-14 15:29:07
     中国法院网讯 (铜 法 铜 刑)  江苏省铜山县人民法院推行刑事审判庭前证据展示制度,取得明显效果。近日,该院审理一起被告人曹某受贿案件,原来要花一天的案件仅用两个小时就审理终结,并且很快作出判决。被告人对事实、证据均无异议,表示服判。

  据悉,为深化审判方式改革,进一步提高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切实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今年上半年以来,铜山法院在徐州中院的指导和检察机关的支持配合下,推行庭前证据展示制度。即对一些案情疑难复杂、证据种类繁多的案件,由法官主持控辩双方在庭前进行证据展示,控辩双方进行证据展示和交换后,明确了控辩双方对证据争议的有无,由书记员将庭前证据展示的过程,双方争议的情况制作笔录,经控辩双方签字认可,这样使合议庭在庭审中能突出重点,提高效率,保障庭审顺利进行。

  据了解,庭前证据展示制度的实行,使控辩双方及早了解证据和所证明的事实,对有异议的证据可在庭前论证、补充,使得庭审重点突出,焦点明确,为顺利高效开展庭审做好了充分准备,达到了及时准确查明案件事实、促进司法公正的良好效果。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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