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法院:办案在“快”上做文章
建立并完善立案、裁判、执行新机制
2003-07-14 15:24:59
     中国法院网讯 (赵兴军 王 宏)  四川省古蔺县法院通过制定措施,提高办案效率,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以来,该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902件,结案率为84.7%。

  实施快速立案机制,落实在一个“快”字上。立案庭收到起诉状后及时审查,对于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告知当事人找有关部门解决;对于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及时立案,并一次性完成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缴纳诉讼费通知书,办理缴费等立案手续,让当事人在递交起诉状半小时内即可完成立案手续。审结的902件案件中,897件当日办完立案手续,快捷立案率达到99.45%。

  案件实行分类排队,建立排期开庭制度,案件流转时间落实到一个“短”字上。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案情简单的案件,当日移送有关业务庭;对于案件复杂,需请示主管领导,或因当事人原因无法当日立案的,必须在两日内移送业务庭,切实减少了案件流转时间。同时,立案庭对每一个案件都编号登记,以便检查催办,督促承办人及时结案。

  开通法律文书送达快车道。一是从法警队抽调人员组成送达组,要求所有法律文书必须在两日内送达;二是利用邮政特快专递快捷送达,对较远的当事人,使用邮政特快专递在3日内送达;三是对外地当事人采用电传方式送达。

  建立速审、速裁、速调机制。一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案情简单的案件,要求5日内开庭审理,能调解的调解,不受陈述、答辩、举证、质证、辩论等程序的限制,不能调解的即日裁判;二是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则上要求在10日内开庭审理,当庭裁判率必须在95%以上,以保证快捷结案;三是大胆运用普通程序简易审理,尽量缩短办案周期,将提速工程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