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评论员文章:一句诗文见境界
2003-06-16 08:36:3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人民法院报评论员
  “夜寒不减元始意,薪薄毋敢法外情”,这是好法官石伟文生前写下的自勉诗句,这一诗句最终成为他短暂一生的写照。细细回味这一诗句,我们对石伟文不能不肃然起敬。

  “夜寒不减元始意”,体现的是一种敢于克服各种艰难困苦,孜孜不倦追求人生真谛的豪情壮志。石伟文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人民法官追求的终极目标是实现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石伟文参加工作十多年,始终牢记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使命,忠诚于党和人民的司法事业,秉公执法,公正断案,公平妥善地调处各种矛盾纠纷。就是在身患重病的情况下,他依然坚持工作,甚至住进医院还时时牵挂着案件的审理。正是“夜寒不减元始意”的可贵精神,使他经办的750多件案件,件件是“铁案”。他用实践维护了司法公正,维护了人民法官的形象,实现了执法为民。

  “薪薄毋敢法外情”,体现的是一种严于律己、秉公断案、不徇私情的高尚情操。石伟文就是用这句座右铭时时提醒自己堂堂正正做人,端端正正做事。他时刻对照法官法禁止的十三种“不得有”行为,从不利用手中的审判权谋取私利,从未收受过当事人分文;他甘认“薪薄”,耐得住清贫,始终乐于过着朴实的生活;他生病吃药享受公费医疗,却总是舍不得花钱看病,捡最便宜的药吃。他不但要求自己“毋敢法外情”,不为自己谋私利,不利用案件捞外快,而且还为孤寡老人送衣送药送钱。石伟文的先进事迹令我们感慨万千。我们为法官队伍中涌现出一个又一个石伟文这样的不朽英魂而感到无比高兴与自豪。

  石伟文的自勉词句,虽然比不上那些豪言壮语的震撼力,但他的平实无华却折射出人民法官的高尚情操。人民法官为民执法,必须胸怀坦白,必须无私无畏,必须严格依法。任何借办案徇私情的行为都是绝对不允许存在的。这是事业的要求,这是法律的要求。石伟文给我们做出了榜样,我们也不妨用他的自勉诗句,时时提醒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努力做一名党和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责任编辑: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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