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法官石伟文被追授“人民的好法官”荣誉称号
2003-02-27 11:00:23
中国法院网2月27日电 (周华娆) 2月26日,中共广东省委在广州隆重举行追授石伟文同志“人民的好法官”荣誉称号大会。广东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王华元,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钟阳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梁国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汤维英,省政协副主席石安海,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宣教部部长刘滨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吕伯涛等出席了大会,并于会前看望了石伟文的妻子练冬红,向她表示亲切慰问。王华元、吕伯涛分别讲话。
石伟文同志生前系兴宁市法院黄陂法庭审判员、国家四级法官,自1992年毕业后一直在离县城30多公里的黄陂法庭工作。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与安宁,他长期扎根山区法庭,无怨无悔地忘我工作,默默无闻地贡献出自己的青春年华。在审判工作中,他从不因家境贫寒而利用手中的审判权谋取私利,也不为各种关系、亲情所干扰,坚持做到秉公办案,清正廉洁,保持了人民法官的浩然正气。他以对党、对人民、对法律的无限忠诚,忘我工作,顽强拼搏,兢兢业业地办好每一宗案件,忠实地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经他主办的700多起案件,没有一件错案。石伟文还注意大力弘扬先进文化,积极投身当地的精神文明建设。因生活艰苦,长期劳累,石伟文同志在2000年患上肝炎,仍坚持带病工作。2002年11月,石伟文被确诊为肝癌,经医治无效,于11月27日去世,年仅32岁。石伟文同志英年早逝的消息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各界群众300多人自发地为这位人民的好法官送别。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广东省委副书记王华元、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梁国聚等先后作出重要批示,对石伟文同志的先进事迹给予了高度评价。今年2月10日,广东省委常委会议作出决定,追授石伟文同志“人民的好法官”荣誉称号,并号召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政法战线的广大干警向石伟文同志学习。
在26日的大会上,钟阳胜宣读了广东省委关于追授石伟文同志“人民的好法官”的决定,梁国聚向石伟文同志的妻子练冬红颁发了追授石伟文同志“人民的好法官”证书和慰问金,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钟勇生介绍了石伟文同志的先进事迹。
王华元在讲话中指出,石伟文同志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把毕生精力都献给了党和人民的审判事业,为新时期党员干部树立了一座光荣的丰碑。他是新时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模范,是清正廉明、秉公执法的典范,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楷模,是全省法院干警、全省政法干警以及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的骄傲和学习榜样。王华元号召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队伍以及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政法部门广大干警,要以石伟文同志为榜样,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最大利益,振奋精神,与时俱进,爱岗敬业,勇于奉献,一身正气,执法如山,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践者,把全省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尤其是政法队伍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广东省加快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吕伯涛在讲话中说,石伟文同志的事迹充分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向全社会充分展示了新时期人民法官公正执法、无私奉献、清正廉洁的光辉形象。吕伯涛号召全省法院广大干警和其他工作人员,要学习石伟文同志爱岗敬业、忠诚审判事业、无私奉献的坚定信念,清廉志坚、不恂私情、公正执法的浩然正气,心系群众、法为民用的满腔热忱和志趣高雅、积极进取、争做先进文化的传播者和倡导者的高尚情操。他要求全省法院通过开展向石伟文同志学习活动,大力加强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深入学习、实践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保障和促进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依法保障各类诉讼主体的合法权益,保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广东省纪委、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安全厅、省高院、广州市两级法院、广州铁路法院、广州海事法院等部门负责人和政法干警代表、省直机关干部近1000多人参加了大会。
石伟文同志生前系兴宁市法院黄陂法庭审判员、国家四级法官,自1992年毕业后一直在离县城30多公里的黄陂法庭工作。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与安宁,他长期扎根山区法庭,无怨无悔地忘我工作,默默无闻地贡献出自己的青春年华。在审判工作中,他从不因家境贫寒而利用手中的审判权谋取私利,也不为各种关系、亲情所干扰,坚持做到秉公办案,清正廉洁,保持了人民法官的浩然正气。他以对党、对人民、对法律的无限忠诚,忘我工作,顽强拼搏,兢兢业业地办好每一宗案件,忠实地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经他主办的700多起案件,没有一件错案。石伟文还注意大力弘扬先进文化,积极投身当地的精神文明建设。因生活艰苦,长期劳累,石伟文同志在2000年患上肝炎,仍坚持带病工作。2002年11月,石伟文被确诊为肝癌,经医治无效,于11月27日去世,年仅32岁。石伟文同志英年早逝的消息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各界群众300多人自发地为这位人民的好法官送别。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广东省委副书记王华元、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梁国聚等先后作出重要批示,对石伟文同志的先进事迹给予了高度评价。今年2月10日,广东省委常委会议作出决定,追授石伟文同志“人民的好法官”荣誉称号,并号召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政法战线的广大干警向石伟文同志学习。
在26日的大会上,钟阳胜宣读了广东省委关于追授石伟文同志“人民的好法官”的决定,梁国聚向石伟文同志的妻子练冬红颁发了追授石伟文同志“人民的好法官”证书和慰问金,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钟勇生介绍了石伟文同志的先进事迹。
王华元在讲话中指出,石伟文同志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把毕生精力都献给了党和人民的审判事业,为新时期党员干部树立了一座光荣的丰碑。他是新时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模范,是清正廉明、秉公执法的典范,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楷模,是全省法院干警、全省政法干警以及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的骄傲和学习榜样。王华元号召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队伍以及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政法部门广大干警,要以石伟文同志为榜样,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最大利益,振奋精神,与时俱进,爱岗敬业,勇于奉献,一身正气,执法如山,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践者,把全省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尤其是政法队伍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广东省加快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吕伯涛在讲话中说,石伟文同志的事迹充分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向全社会充分展示了新时期人民法官公正执法、无私奉献、清正廉洁的光辉形象。吕伯涛号召全省法院广大干警和其他工作人员,要学习石伟文同志爱岗敬业、忠诚审判事业、无私奉献的坚定信念,清廉志坚、不恂私情、公正执法的浩然正气,心系群众、法为民用的满腔热忱和志趣高雅、积极进取、争做先进文化的传播者和倡导者的高尚情操。他要求全省法院通过开展向石伟文同志学习活动,大力加强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深入学习、实践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保障和促进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依法保障各类诉讼主体的合法权益,保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广东省纪委、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安全厅、省高院、广州市两级法院、广州铁路法院、广州海事法院等部门负责人和政法干警代表、省直机关干部近1000多人参加了大会。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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