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院联动,先调后判,民企共赢
2025-02-06 08:32:5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吴英 尤琦琪
 

  “两家企业的矛盾纠纷,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解决的。我着实是没想到,能在年前拿到这么大一笔工程款。工人的工资有了保障,我们也能安心过个好年了!”

  1月26日,腊月二十七,一起涉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顺利化解,为浓浓的年味添了几分喜意。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以“先调后判”方式化解纠纷,既缓解了企业经营发展的经济压力,又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原、被告双方企业的高度认可。

  原告麻城某建设公司与被告黄梅某置业公司因黄梅璟台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履行产生争议。按照协议约定,麻城某建设公司依约完成了楼栋的施工工程,黄梅某置业公司却未按合同节点支付工程进度款。在多次催讨未果,且公司经营面临困境的情况下,麻城某建设公司诉至黄梅法院,要求法院通过保全措施冻结黄梅某置业公司1500余万元资金及房屋。

  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黄梅某置业公司主张,其拖欠麻城某建设公司工程款为800万元,余下工程暂未进行工程结算,未达到付款时间及标准,法院冻结企业资金、查封房屋对企业后续的生产经营造成较大影响,其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无法顺利发放,要求法院对其解除查封。

  因该案涉及金额巨大,案情复杂,原、被告双方企业背后均牵扯到人数众多的农民工薪资问题,还衍生了多起信访事件。考虑到农历新年将至,为了尽快化解企业经营危机,为农民工解决讨薪难题,让大家能过个安心年,黄梅法院决定采用“先调后判”的方式逐步化解纠纷。

  调解过程中,民一庭作为主导力量,联合县政府、住建局、人社局等多部门共同参与案件调解,多次组织各部门和原、被告双方进行磋商。在多方发力和多番协调下,1月25日,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黄梅某置业公司先向麻城某建设公司支付无争议的800万元工程款,用于解决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工程款问题,针对双方有争议的工程款,法院将继续进行审理;麻城某建设公司同意对黄梅某置业公司的部分账户资金进行解封,便于黄梅某置业公司发放农民工工资;双方均同意由法院对查封房屋的销售款项进行资金监管,以活封活扣的形式降低诉讼对房屋销售的影响。

  为防止调解协议变成一纸空文,确保协议能够切实履行到位,民一庭与执行局紧密协作,迅速组建专项工作小组,加班加点、争分夺秒地推进工作进度。在多部门的监督协作下,1月26日,黄梅某置业公司的部分账户得以解封,800万的工程款也如期汇入麻城某建设公司的账户,双方企业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也有了着落。

  “感谢黄梅各位法官的辛勤付出,在年关将近之际,急企业所急,想农民工所想,采取先调后判的方式,让我能带800万回麻城,解企业部分困境……”1月26日下午,在工程款到账后,麻城某建设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又再次在朋友圈发出感慨,向黄梅法院致以谢意。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