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小巧的卡通钥匙扣挂件,居然有“隐藏功能”?既能定位、又能录音,安装手机特定软件,还能远程收录信息!小小挂件摇身一变成了窃听设备。
2022年底,从广东返乡的李某在家开网店,主要销售GPS定位器,外观为小巧的硅胶挂件。一天,有买家来咨询:挂件是否能有录音功能?这让李某觅得了“商机”。
2023年11月,李某在网上找到可以合作的供应商林某。林某提供的这批“挂件”是可录音的GPS定位器,通过下载手机App后,可以查看挂件GPS信号位置,有些可以远程开启录音,甚至远程报警、实时通话等。
林某此前生意不佳,他发现别家有录音功能的GPS定位器销量很好,于是便买回家研究。凭借着曾在电器工厂工作的基本操作经验,拆解定位器后,林某发现设备的结构并不复杂。
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林某网购电子板、卡通挂件外壳等材料,非法组装、生产挂件型录音设备200余台,售出90余台。李某、谢某分别在各自网店售出120余台、10余台。
林某等人生产、销售的录音GPS设备与日常生活中的卡通挂件外观形似、功能重合,但其附带的远程窃听录音功能极具隐蔽性、迷惑性。经鉴定,从李某、谢某以及买家处查扣的19台设备均为窃听专用器材。
2024年8月,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非法生产、销售窃听专用器材案件。
奉贤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非法生产、销售窃听专用器材,被告人李某、谢某非法销售窃听专用器材,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分别构成非法生产、销售窃听专用器材罪、非法销售窃听专用器材罪,且属共同犯罪。被告人林某有自首情节。
被告人李某、谢某到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三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在审理阶段,被告人均退出违法所得。
结合本案的事实、证据和各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退赃情况,法院分别以非法生产、销售窃听专用器材罪,对被告人林某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以非法销售窃听专用器材罪,对被告人李某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对被告人谢某判处拘役四个月,宣告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对退缴在案的违法所得以及随案移送作案工具、非法窃听专用器材均予以没收。该案目前已生效。
法官心语
管玉洁 奉贤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一级法官
林某、李某、谢某的行为违反了哪些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规定,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生产、销售均由国家安全部门严格控制,除非由国家安全部门的明确指定、批准,私自生产、消费均属于非法。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颁布《禁止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伪基站”设备的规定》,窃听专用器材,是指具有伪装或者隐蔽方式窃听功能,经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技术检测后作出认定的器材。
刑法意义上的窃听专用器材具有隐蔽性、功能性、技检性。本案中被告人生产、销售的带有录音功能的玩具、挂饰,与日常生活中的卡通挂件外观形似、其携带的GPS信号的定位器,不仅能获取精准位置信息,还能用手机软件远程开启录音,未经允许以伪装或者隐蔽方式被他人远程操控。且经过公安机关依法检验认定符合“窃听专用器材”的认定标准,属于刑法意义上的窃听专用器材。
被告人林某不具有生产窃听设备的资格,为谋取利益购买配件私下组装,共计生产200多台窃听设备,并通过网络平台销售获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生产、销售窃听专用器材罪;被告人李某、谢某为谋求非法利益,从林某处分别接单倒卖窃听专用器材,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销售窃听专用器材。
警示意义
知危害
涉案窃听专用器材伪装巧妙,被告人将其伪装成日常卡通硅胶挂件。外观与普通装饰品无异,难以察觉内部窃听装置。法官提醒:要警惕身边看似普通的物品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正认知
部分人对于非法生产、销售窃听专用器材的行为缺乏正确的认识。商家需纠正这种认知误区,在商业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不能存在侥幸心理而违法经营。
强意识
增强个人隐私的保护意识。窃听设备若被不法分子滥用,将对个人安全、财产安全及社会秩序、国家安全构成潜在威胁。
消费者购买这些器材有什么法律风险?
未经允许,购买、使用这类设备,可能会构成民事侵权、行政违法,严重者甚至涉嫌刑事犯罪。根据《禁止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伪基站”设备的规定》规定,禁止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伪基站”设备。如果使用窃听设备追踪他人隐私,造成严重后果,则触犯刑法,涉嫌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