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相撞引纠纷 联合调解促和谐
2025-01-26 15:04:5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吴祥考 简伟兵
1月21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通过开展巡回审理,与村干部联合调解了一起因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逆行引发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24年4月15日19时许,胡某驾驶两轮摩托车至312省道新干县界埠镇红绿灯路段时,因逆向行驶,与刘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刘某、胡某受伤和两车受损。刘某、胡某均系无证驾驶,且两轮摩托车均属注销状态、未投保交强险。
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胡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刘某负次要责任。刘某受伤后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10天,花费医疗费近15000元。此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刘某遂向新干县人民法院起诉。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案情较为普遍,具有一定的教育意义,且双方系同一村委会的村民,矛盾并不激烈,故安排至两人所在村委会进行巡回审理,并邀请村干部协同开展调解工作。
在对医疗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项目仔细分析核对后,法官耐心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村干部也从情理角度缓和双方情绪。经过反复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胡某赔偿刘某各项损失共计 38000元,扣除已支付的 10000元,再赔偿 28000元,胡某当庭付清了赔偿款项,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驾驶两轮摩托车,也应按规定取得相应的驾驶证、行驶证,规范悬挂号牌,投保交强险,无证驾驶未投保交强险的两轮摩托车,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不仅扰乱道路交通安全秩序,还威胁驾乘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切莫以身试法,否则追悔莫及。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