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确保农民工兄弟能够安“薪”回家过年,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静海镇法庭、王口法庭成功调解多起涉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高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感谢法官,今年总算没白干!”
“我就是跟你干的活,我就只能跟你要钱。”
“你跟我干的活已经给你结了,其他的钱不归我管。
据了解,原告赵某自2021年起与被告陈某从事木工等工作,截至2024年被告陈某仍拖欠部分劳务费未付,赵某无奈之下至法院起诉。
承办法官从双方了解到,赵某诉请中的劳务费用是其为胡某干活所得而非陈某,陈某仅为介绍木工业务的“中间人”。掌握情况后,承办法官主动联系胡某并从法理与情理角度耐心劝解,告知其拖欠劳务费用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几轮沟通下来,胡某态度有所缓和,并承诺回津后立即处理工资事宜。最终,原告赵某拿到薪资后到法院撤诉,并向法官表达由衷的谢意。这起农民工讨薪案得到妥善化解。
“农民工的辛苦钱可耽误不得!”
“奔波劳碌一年,就等着这笔钱回家过年了!”据了解,本地农户张某和李某在静海区承包大片土地种植西瓜,雇佣了6名贵州籍农民工,双方约定了明确的劳务费用和支付方式。然而,在劳务工作完成后,张某和李某却未能按照约定支付劳务费用,合计拖欠金额高达20余万元。农民工们多次向张某和李某讨要劳务费却“无功而返”,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至法院起诉。
“农民工的辛苦钱可耽误不得!”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详细了解纠纷的来龙去脉,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考虑到临近春节,农民工们急需拿到劳务费回家过年,便第一时间与张某、李某进行沟通,希望他们能够尽快支付拖欠费用。
通过耐心释法明理,张某和李某终于认识到错误,并承诺在年前给付部分款项,确保农民工们能够安“薪”过年。同时,双方就剩余欠款的给付方式和期限达成一致意见,张某和李某将按照协议分期给付剩余的劳务费用。
群众利益无小事,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仅关护其切身利益,更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静海法院将继续秉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让每一个辛勤付出的人都能得到应有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