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帆:奏响协同保护未成年人的“交响乐”
2025-01-22 10:31:4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冯帆 胡佳佳 杨柳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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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主任 冯帆

  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的共同责任。我既是一位律师,也是一位母亲,我非常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后就预防未成年人涉新型毒品犯罪、预防未成年人低龄犯罪等提出过建议。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最高人民法院首批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试点法院,在推进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改革、强化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近年来,我多次到南昌法院调研,了解到南昌法院围绕“全方位呵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工作思路,从丰富的红色资源中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弘扬红色文化,推动全市少年法庭全覆盖、上下归口统一管理,形成“审前社会调查、诉中法庭教育、判后关爱回访、聚力综合保护”全流程办案体系,构建了少年家事审判融合发展、从源头上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工作格局。

  我非常高兴地看到,南昌法院通过深挖潜力,内外联动,织密了一张多元共治“防护网”。南昌法院很多举措都让我印象深刻:比如南昌中院将红色书籍纳入回访清单、红色教育融入矫治过程,南昌县人民法院首创“红色书单”帮教模式,西湖区人民法院探索创新“一案二定三帮教”工作机制,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牵头成立全省首家“事实孤儿司法与社会联合救助工作站”等等。

  在南昌法院调研时,有一起案件让我印象深刻。年仅16岁的小章因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处缓刑。缓刑期间,承办法官每月都和小章见面谈心,及时了解小章的思想动态,进行跟踪帮教。得知小章有想考大学的想法后,承办法官一直为他加油打气,鼓励他追求梦想。第一次高考落榜后,小章有些丧气,承办法官便常常为他讲述烈士的英勇事迹,为他指引方向。受到鼓舞的小章再一次踏上考场,最终考上了大学。这个案例让我看到南昌法院法官用心用情践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用红色文化指引迷途少年重回正轨。

  南昌是一座拥有英雄情怀的红色之城,我认为,要聚力打造未成年人保护一体格局、奏响协同保护未成年人的“交响乐”,人民法院就要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将“特殊、优先、双向、全面”保护落实到每一个司法案件中,以司法保护促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协同联动、融合发力,以法治之光守护“未”来。

  在多次调研法院工作后,我也产生了一些思考和建议:

  一要共创红色教育基地。要充分发挥现有的14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8个家庭教育指导站、16个未成年人关护站的作用,精心打造少年家事审判特色阵地,在八一起义纪念馆、新四军军部旧址陈列馆、朱德旧居、小平小道等红色基地,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红色教育活动,让广大青少年从红色文化中感悟党的苦难与辉煌,让红色基因薪火相传。

  二要共建院校共护机制。要将保护阵地前移至学校,与学校联合建立健全重点青少年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等制度,并通过捐赠红色读本、宣讲红色法治课、参加专门教育评估会等措施,帮助青少年矫治不良行为,以法治之光照亮未成年人平安成长之路。

  三要共构部门联动格局。要与教育、公安、检察部门联合出台“一站式”救助、防治校园欺凌、控辍保学等制度。可通过发布“红色﹢家庭教育指导”典型案事例等,提升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的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制发司法建议,督促有关单位堵漏建制、完善管理,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护网。

  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作为一名律师,我将积极参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教育引导等工作,多开展普法宣传、法律知识讲座等活动,帮助未成年人增强法治观念,提升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我将针对当前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更扎实的调研、更高质量的议案建议,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更大实效。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