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建立诉讼必要性引导机制,凝聚多元化解合力,促推依法行政,且看——
行政诉讼的“古城新解”
2025-01-18 09:09:2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辉 朱玉红 习伟
 

  “我们老百姓一辈子就为一套房,这下完成了网签,心里总算踏实了。”

  “张法官,感谢您为大家解决了后顾之忧。我们给你点赞!”

  前一阵子,在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张法官的协调下,某小区100余户业主成功解决了困扰多年的网签备案登记难题。2024年10月30日,4名业主代表全体住户专程登门道谢。

  如何精准把脉当事人的实际诉求,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新需求新期待,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目标?

  如何跨越“官了民不了”的藩篱,在服务大局上不断延伸审判职能,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近年来,作为全国首批省市铁路法院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行政案件改革试点单位,西铁法院结合跨区划集中管辖行政案件特点,一肩托起司法为民的责任,一肩围绕中心大局、促推依法行政,瞄准深化行政执法与司法的有效衔接,以加快构建衔接顺畅、协调有序的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体系为目标,创新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实质化解质效,在维护西安社会稳定、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多元解纷:凝聚多方合力

  张家坪村位于陕西省蓝田县秦岭山区东段,曾经,这里废渣成丘杂草丛生,污水横流;如今,依山傍水的张家坪村风景优美,绿树成荫。

  “多亏了法官的不懈努力,还我们一个美丽乡村。”谈到村子的今昔对比时,张家坪村村民陈田娃高兴地说。

  张家坪村是西气东输三线中段(中卫—吉安)工程穿越秦岭的主要施工地段。2023年年初,检察机关发现项目管道施工中产生的大量洞渣被随意堆放,侵占了农用地,堵塞了秦岭峪口水流,污染环境的同时又容易在汛期时引发山洪,遂以县上两个行政机关未充分履行监管职责为由向西铁法院提起了行政公益诉讼。

  受案后,西铁法院立即启动多元化解机制,联系蓝田县水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委等相关单位到现场进行实地勘验,并与检察机关共同研究解决方案。

  “西气东输工程是连接中亚和我国的能源战略大通道,是推动共建新时代绿色能源丝绸之路的重大举措,保障秦岭生态、保障工程推进,是我们共同的责任,清运洞渣治理污染要快,但同时也要注意运输安全,更不能因噎废食,影响施工进度。”承办法官在协调会上的发言引起共鸣。多方协调下,整改方案形成。最终,由县水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协调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县发改委、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对项目施工进行严格监管,督促清运责任单位限期清运洞渣。

  仅仅一个月时间,洞渣基本清理完毕,复垦工作全面有序推进,深受矿渣污染之苦的张家坪村实现了美丽蜕变。

  记者了解到,2022年以来,西铁法院先后与西安市13个区县及相关开发区管委会建立了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在西安市西咸新区、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立多元化解中心。两年多时间,该院实现多元化解机制全覆盖,行政案件数量连续两年下降。2024年通过多元化解方式处理行政案件2734件,化解及当事人撤回起诉共1244件。

  实质解纷:构建解纷“新路径”

  “我们要把实质处理观嵌入行政审判工作中,形成预防为主、化解在先、调判灵活、全程全域的化解机制,切实推动‘诉讼内减少上诉、申诉,诉讼外减少纠纷’的目标。”2024年8月1日,在国家法官学院举办的地方法院行政审判业务培训班上,西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新分享了经验做法。他坦言,“行政诉讼就是俗称的‘民告官’案件,我们在审理案件时如果只是就案办案,这样的司法裁判结果尽管合法合理,却难以实现矛盾纠纷的彻底化解,只有把群众心里的疙瘩解开,才能真正达到服判息诉。”

  2023年,西铁法院探索建立了诉讼必要性引导机制,旨在立案、审判阶段通过对案件事实梳理审查,帮助当事人把事实捋清、法律思路理顺,有针对性提供诉讼指引,以期有效消减非必要诉讼及其衍生、关联诉讼。

  在作出行政裁决(判)后,西铁法院还针对驳回判决、撤销判决、起诉期限、生效时间以及上诉权等情况,制作了7种通俗易懂的裁判明白卡,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和喜闻乐见的表述形式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正确理解法律法规,正确接受裁判结果。

  2021年3月,某装饰公司工人刘某在施工中意外摔倒,造成左肩胛骨粉碎性骨折。刘某在历经两年仲裁确定劳动关系后,向西安市某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却被以超过申请期限为由不予受理。无奈的刘某只能向西铁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我在工地干活受的伤,前前后后两年多了,这工伤认定、损害赔偿咋就这么难?”刘某满是委屈。

  “人社局没有受理他的工伤申请,我们没法承担保险赔偿责任。”装饰公司负责人态度强硬。

  “申请超期,我们的做法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人社局工作人员言之凿凿。

  法庭上,三方当事人各执一词。

  “人社局在审查中未考虑期限中止因素,这显然是错误的。”2024年7月初,西铁法院行政一庭承办法官在审理这起工伤认定案件时,一语中的,并依据法律规定,厘清事实脉络,当庭向当事人发放诉讼必要性要素(指引)表。

  随后,承办法官结合诉讼必要性要素(指引)表,向三方当事人就有关诉讼问题进行释明。当刘某和装饰公司负责人得知,工伤赔偿案件可能要经过行政、民事以及执行等多轮诉讼时,两人均表示愿意调解。当讲到认定诉讼时效是否超期要考虑中止和终止等因素时,人社局工作人员很快认识到错误,向法庭表示随时可以启动工伤认定,并愿意协助法院开展调解工作。

  经过两个小时的努力,刘某就赔偿问题与装饰公司达成了和解协议,当天刘某就拿到了赔偿款,这起拖了2年多的民事纠纷在行政案件审理中一并得以化解。

  裁判不是目的,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才是目标。近年来,西铁法院聚焦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致力当好社会矛盾的“解压阀”,坚持“如我在诉”,把实质性多元化解行政争议贯穿于每一起案件。

  源头解纷:促推依法行政

  每一起行政案件都是映射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一面镜子,是牵动整个社会稳定的“末梢神经”。

  如何有效助力政府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解决好群众的疑难问题,是西铁法院不断探索创新的“航向标”。

  2019年,西咸新区某管委会发布的拆迁补偿方案把部分村民排斥在外。2023年,村民在多方维权无果之后,向西铁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认真研究案情,发现补偿方案确实有缺陷。随即,西铁法院向该管委会发出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建议函,提出前端预防处理意见和实质化解纠纷可行性方案,并指导妥善化解了矛盾。

  “告诉乡亲们,管委会把拆迁补偿方案修改了,我们的问题解决了。”2024年年初,刚走出西咸新区某管委会大楼的某村村民激动地拨通了乡亲们的电话。

  考虑到该方案可能不是个案,西铁法院在对西咸新区全区拆迁补偿工作进行专项调研的基础上,向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出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书,提出要综合考虑户籍、居住、土地承包、社会保障等因素综合认定补偿安置对象,不能单以身份或户籍将被征收人排除在补偿安置范围之外;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增补、完善企业补偿安置标准。同时,还针对过渡费及生活补贴、安置房屋面积、征收计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建议。

  2024年7月3日,西铁法院在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专门召开会议,就此类问题向相关单位进行专题解读。

  随后,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对拆迁补偿方案中涉及安置补偿对象、过渡费及生活补贴、安置房屋面积、征收计户、企业征收补偿、以违代征等六个方面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

  经过两个多月的整治,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完善了征地拆迁补偿机制,堵塞了工作漏洞,征收与补偿工作全面依法规范进行,做到决策民主、方式科学、程序正当、结果公开。

  记者了解到,2022年,西铁法院审结的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率高达40.55%,2023年下降至29.88%,2024年进一步下降为16.93%,靓丽的数据反映出辖区行政机关规范执法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凝聚多方力量,把群众的矛盾纠纷彻底解决掉、化解好,实现公平正义,避免程序空转,同时主动融入社会治理,深化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促推依法行政,已经成为西铁法院全体干警的共同目标。”西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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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