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则百姓安。行走在鄂西北枣阳市七方镇,麦苗郁郁葱葱、水库碧波荡漾,邻里和睦、欢声笑语,一副平安祥和的美丽乡村画卷正在徐徐展开。
近年来,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七方法庭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创新党建引领、三层过滤、三向发力“133” 工作法,大力推进基层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共治、实质化解,在春风化雨中实现“服务不缺位、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不断绘就基层治理新“枫”景。
突出党建引领,让纠纷吸附在基层
“这么快就把纠纷给解决了,还没花钱,真是万万没想到!”近日,荆州某畜牧设备有限公司负责人潘某激动地说,并向法官、调解员竖起了大拇指。
原来,荆州某畜牧设备有限公司与七方某生态有限公司于2017年签订销售、安装合同,负责销售养猪设备及其安装事宜。双方合作一段时间后,因对价款结算发生争议,生态公司拒绝再支付货款。畜牧公司负责人潘某情急之下便向七方法庭求助。
“协商处理是最好的,双方不伤和气,又能解决问题,也许还能继续合作。”了解事情原委后,法庭工作人员向潘某推荐诉前调解的优势。
后法庭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该纠纷推送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由法官全程跟踪指导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签署了调解协议书,握手言和。
“枫桥经验”之所以历久弥新、富有活力,就在于始终依靠党的领导这一最大优势。七方法庭坚持党建引领,创新法庭与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党建共建、资源共享、结对共治”的发展新模式,常态化向乡镇党委汇报法庭工作并争取支持,推进法庭工作由“单打独斗”向“党委领导、多元共治”转变。
据了解,该镇将七方人民调解委员会、枣阳市法学会法律基层服务站入驻法庭,聘请专职心理咨询师每周四到法庭,为当事人“坐堂问诊”,选聘3名熟悉本地风土人情的退休老支书担任专职调解员,支持法庭在合并的乡镇、村分别设立巡回审判点、诉讼服务站、法官工作室,通过多管齐下,最大限度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吸附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幸福感和获得感。
2024年以来,该庭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00余件,诉前调解成功200多件,并对180余件进行司法确认,当庭兑现率90%以上,辖区收案数同比下降20%。
聚焦三层过滤,将纠纷解决在基层
“养子已把两间房屋和11.8万现金归还我们了,谢谢法官、谢谢调解员、谢谢心理咨询师,你们辛苦啦!”
2024年12月10日,袁某和老伴来到七方法庭,把两面上书“真心为民办事 倾心为民解忧”“高质高效助调解 定分止争促和谐”锦旗,递交给法官、调解员手里,再三表示感谢。
针对辖区耕地面积广阔、农业人口多、水库多、涉农纠纷多的现状,七方法庭探索构建“前端预防化解—中端多元共治—后端诉讼终结”的“漏斗式”三层解纷模式,在诉调对接、多元解纷等方面制订细化实施方案,形成各司其职、优势互补的工作新格局,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小。
“谢谢法庭操心,被告按协议交付了94亩土地,我们已经开始耕种了!”近日,七方法庭接到枣阳市三叶菜种植家庭农场负责人的报喜电话。得知两名被告以按协议履行义务,农场生产经营已恢复正常,承办法官也为他们感到高兴。
该纠纷经过庭前调解、案件审理、判后答疑、联动调解,最终成功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及时履行,帮助当事人从根本上解决了问题。
“农业是国家的根本。对各类涉农纠纷,七方法庭倾注更多的精力和热情,在办案中,通过全流程调解,没有耽误任何一场农事。” 当地村民和镇政府连连称赞。
人民调解员是化解矛盾纠纷的主力军,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利益的第一道防线。
七方法庭一方面主动加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微信群,实时开展在线答疑;另一方面,联合司法所对“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开展线下集中业务培训,助推人民调解工作提质增效。
同时,加强与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的常态化沟通协作,大力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目前,已将辖区内80多名调解员录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并对接了73个行政村(居委会)的基层解纷力量,实现矛盾纠纷“一平台接收、多元化调处、全链条解决”的工作目标。
2024年以来,该庭联动联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00起,矛盾纠纷调处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一审判决自动履行率达80%以上,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坚持三向发力,把纠纷预防在基层
“现在开庭……”在七方镇祠堂村,一枚国徽,一条横幅,几张座椅,组成了一个巡回审判现场。
2023年6月11日,王家四兄妹在其母去世送葬途中燃放烟花时,由于“冲天炮”发生炸膛,礼炮四处弹射,导致帮忙的马某被炸伤。经司法鉴定,耳部受伤构成十级伤残。后因协商赔偿未果,马某将王家四兄妹、湖北某烟花爆竹公司及旗下经销商、生产商等诉至法庭,要求赔偿各项费用共计12.4万余元。
针对农村燃放烟花爆竹比较普遍,七方法庭决定前往事发地祠堂村巡回开庭,就地调解。
庭审中,承办法官充分了解双方当事人争论焦点,耐心释法明理,并与镇村干部、调解员合力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兑现5.5万赔偿款,矛盾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现场普法,通过身边真实的案例,把蕴含在个案中的法律知识和价值追求传递给广大受众,在潜移默化中取得“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良好成效。
“太好了!以案讲法,这样的普法形式真不错,比枯燥的法律条款更容易让人理解。以后再遇到麻烦事儿,我们就不会再走弯路了。”现场群众说。
司法建议是人民法庭服务大局、助推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2024年,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土地流转、水库承包等苗头性、共性问题,七方法庭依法有效延伸审判职能,及时发出司法建议,指引当地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及时改进工作、完善管理,变“化解矛盾”为“提前预防”,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
据介绍,日常工作中,七方法庭始终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通过“巡回审判、法治宣传、司法建议”三向发力,从源头减少社会矛盾纠纷产生,引领社会向上向善,以实际行动为基层治理、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2024年以来,该庭开展巡回审理10场次,开展法治夜校、法治讲堂等各类普法宣传活动2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在各类媒体刊发典型案例80余篇。发出司法建议3份,司法建议采纳回函率达100%。
“法庭的主责主业就是审判工作,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工作中,我们运用‘133’工作法,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目前,七方法庭关于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探索实践还在继续……”在谈到“133工作法”时,七方法庭庭长张家政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