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贵溪:诉请追讨货款后,立案庭既解纷又解忧
2025-01-06 10:06:0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江咪 甘兆扬
 

  “谢谢立案庭法官为我既解纷又解忧!”领取首期货款后,原告范某欣喜不已。1月2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充分秉持“如我在诉”理念,庭前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有效纾解当事人诉求。

  据悉,原告范某与被告某文化公司原系供应关系,由范某向文化公司供应某原料。范某按约供货后,文化公司尚欠部分货款未付。为追讨被欠货款,范某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文化公司支付所欠货款19万余元。

  受案后,立案庭一面做好做足释法析理,一面细心倾听双方意见。经调查核实,双方对案件事实及拖欠货款的金额均无异议,但文化公司表示目前资金紧张,难以一次性付清所欠货款。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明显感受到范某的情绪十分焦虑。经进一步细致交流,范某表示,提供给文化公司的原料系其从供应商处赊账进货,因货款被欠导致其无法向供货商还款,目前供货商已多次发出催促,并声言如不及时付款将对其起诉,故其内心非常焦躁和担忧。确认该情况后,为避免再起诉讼,同时确保解纷的效率和效能,承办法官结合办案经验,向文化公司讲明范某的处境,并从人情事理的角度反复劝导文化公司树立同理心,引导其尽最大努力解决该案。

  为尽快定纷止争,承办法官基于现实及双方境况,以合情合理合法为立足点,积极主持双方商讨调解事宜,并在每次调解后通过互动谈话的方式舒缓范某的紧张心理,助推调解进程。经过连续调处,双方于2日下午达成庭前调解协议,文化公司当场先行兑付部分货款,余款分期付清,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