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环境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纵深推进,中国特色环境资源审判实现跨越式发展,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2019年10月,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设立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持续深化环境资源审判实践,以司法之力共绘美丽中国新画卷。
图①:玄武区法院法官就涉案企业整改情况开展判后考察实地调研。
图②:兴安杜鹃生态修复专项费用交接仪式。
图③:法官带领小朋友参观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馆。
以案促治 力行长江大保护
清澈的水面上,太阳能光伏面板点缀其间,源源不断的清洁能源输送到生产线。这里不是发电站,而是某水务公司的厂区。
在厂区主干道交叉路口,实时呈现水处理参数的电子屏幕矗立在显眼位置。这是该水务公司生产线提标改造后对出水效果的自信展示。
难以想象的是,短短几年,曾因严重污染环境面临困境的污水处理公司如今焕发蓬勃的发展活力。
某水务公司因向长江违法排污,被指控犯污染环境罪并被提起环境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可彼时的企业已资不抵债,不仅无力承担巨额生态修复费用,继续经营水处理业务也困难重重。如何让长江得到有效保护,还能保住污水处理产能,两难问题摆在法院面前。
经接洽,该公司的股东企业愿意以第三人身份参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并为责任履行提供担保。合议庭及时调整办案思路,积极促成公益诉讼起诉人和被告达成和解,以现金赔偿分期付款加提标改造替代性修复的方式实现案结事了。该案中,玄武区法院不仅开出长江大保护“最严罚单”,跟踪罚单全额履行,被告企业在承担刑事责任罚金5000万元基础上,支付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现金2.37亿元,提标改造投资数额不少于2.33亿元,此事入选2023中国法治实施十大事件。
承办法官多次赴企业走访调研,发出司法建议,促进环境治理效果提升,做好案件办理后半篇文章。涉案企业针对涉案问题和风险点进行全流程整改,项目升级投产后出水指标大幅优于行业标准,还通过第三方配置闭路电视监测系统,开展机器人管道成像,增设监控数据实时播报平台,自觉接受业界和社会监督。
近年来,玄武区法院坚持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以大局意识服务国家战略,紧扣“长江大保护”、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等战略部署,聚焦履职尽责,敢于探索创新,在某航运公司污染环境案中采用舱底废油水取样规则,结合船舶航程轨迹确定排污量,开创性破解航运船舶偷排含油废水事实认定和损害确认难题,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并载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环境法数据库及门户网站。以精品意识办精品案件,一起案例载入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全国两会工作报告并入选2023中国法治实施十大事件,3起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9起案例获评省级典型案例。依法从严把握量刑和缓刑适用,开展类案分析研提司法建议,提升环境综合治理实效,引导涉案主体开展公益活动,使环境“破坏者”变为“修复者”,守护一江碧水向东流。
协同司法 共建生态修复大格局
今年5月14日,一场特殊的交接仪式在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举行。当玄武区法院和雨花台区检察院的代表共同将25万余元生态损害赔偿金转交到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政府代表手中时,现场响起热烈掌声。千里相聚,南北携手,只为了共同守护一种珍贵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兴安杜鹃。
干枝杜鹃学名叫兴安杜鹃,是大兴安岭的旗舰物种,极为耐寒,生命力顽强,干枝可以开花。因其具有“枯木逢春”的好兆头,很受追捧,也驱使不法分子疯狂盗挖野生兴安杜鹃,谋取不法利益。长在北国的兴安杜鹃,就这样被剪伐贩卖到了江南。
2023年10月,玄武区法院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追究7名被告人刑事责任,并判令共同承担生态修复费用16万余元。
追究环境破坏者的法律责任不是办案的终点,推动生态修复、健全保护机制才是长远之策。今年5月,黑龙江和江苏“二省四院”跨区域协作保护兴安杜鹃交流会在大兴安岭举行,会签《关于野生珍稀植物保护框架合作协议》,现场移交生态修复费用。
近年来,玄武区法院坚持协同司法,共建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大格局。立足案件办理,与案发地法检机关共建司法保护基地并移交生态修复资金,推动建立“多方联动、跨域协同、源头治理”的保护格局,加强与职能部门协作,探索生态环境修复(赔偿)资金集约利用方式和途径。探寻生态修复多元路径,提升生态环境修复判项的可操作性,完善第三方代履行、替代履行与等价异位修复等司法举措。推进修复成果可视化,尊重自然规律常态化开展补植增绿、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活动。在紫金山司法保护基地设立保育林区,向长江定期放流中华鲟、胭脂鱼、长吻鮠、鲖鱼等适生鱼种,促进珍稀鱼种种群数量恢复,使修复成果以看得见的方式呈现。
沉浸式普法 绘就全民护绿同心圆
“观众朋友们,欢迎大家来到红山森林动物园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馆。”在最高人民法院“非凡十年看法院”系列活动之“环境资源审判看江苏”的直播现场,玄武区法院法官赵佳介绍道。
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馆是江苏省首个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馆,一楼为司法保护区,介绍生物多样性典型司法案例和科普知识。二楼是互动实践区,通过VR眼镜、手绘游戏营造“沉浸式”“亲历式”普法课堂。年参观人数约10万人次,为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提供生动有趣的法律和科普知识学习指引。
这是玄武区法院打造“3﹢N”生态法治文化阵地集群的缩影。近年来,玄武区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打造集群式生态法治文化阵地,深化环境普法实践。汇聚多条线、跨省域多元合力,共建融生态修复、普法教育、司法便民等功能于一体的“3﹢N”生态法治文化阵地集群,涵盖山林、河流、江畔、湿地、湖泊等地貌,入选南京市政法工作“十佳创新成果”。擦亮特色普法品牌,以六五环境日、国家生态日等节点为契机开展环境普法特色宣传,推进现代科技与环境普法交融,增强普法互动体验,弘扬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环境保护参与感和获得感,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全体人民自觉行动,绘就全民护绿同心圆。
玄武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事业已走过五年发展历程,涌现出“全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等代表,荣膺“全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今年11月,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展望未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职责更加重大、使命更加光荣。在全面建设美丽中国新征程上,玄武区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忠诚履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职责使命,努力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