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张鹏 孟令乔)近日,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高碑店法庭运用“上门送达”+“就地调解”模式,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成功调解,以高效司法服务践行为民初心。
该案件为河北高碑店市某食品公司与天津某餐饮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被告餐饮公司因采购员离职未审计账目,对原告的采购货款不予承认,多次协商仍未果,最终导致矛盾升级,遂诉至法院。
主办法官经阅卷、电话询问原被告后得知:双方有着多年的生意往来,被告是原告的最大客户,每年进货量达数百万元,一直合作良好,只因为被告采购人员私自离职造成账目混乱,被告公司不能查清原告主张货款数目是否真实而拒绝付款。考虑到案件性质及双方多年的合作关系,如果一纸判决结案,双方可能再无合作可能,直接影响原告公司生存,主办法官当即决定采取更为积极主动的方式介入调解。
上门送达前,干警们详细了解案件事实,掌握双方的争议焦点,并制定了针对性强的调解预案。准备就绪后,办案干警驱车一百五十余公里赶赴被告天津公司上门送达,并找到被告公司法人当场进行调解。
法庭干警首先耐心解释法律程序,说明诉讼可能带来的时间成本、经济负担以及对双方公司的影响,然后耐心倾听双方诉求,进一步分析矛盾根源,运用法律知识与调解技巧,逐步引导当事双方认识到各自责任与义务,努力寻找双方共同利益点。
通过近两个小时的耐心沟通和查对账目,当事双方的情绪逐渐平复,均表示愿意听取法官的意见,共同协商处理纠纷。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履行货款十余万元,同时表示下一步将继续保持合作。
“上门送达”+“就地调解”的高效解纷模式,不仅为当事人避免了诉讼程序,还节约了司法资源,原、被告双方也实现了共赢,践行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下一步,高碑店市人民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初心,不断探索高效多元解纷新途径,为构建和谐高碑店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