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宁:非法经营福建体育彩票三男子获刑
2024-12-24 09:44:5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徐巧
 

  近日,福建省建宁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经营案,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被告人罗某、徐某均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

  2023年7月,被告人罗某、张某商议,以张某的店铺为投注点,利用福建体育彩票“31选7”和“36选7”的开奖结果,自行设置中奖规则,擅自向社会公众发行、销售彩票,由罗某承担盈亏,分给张某投注总金额的6%-8%作为报酬,投注者通过张某店铺内手写投注单交给张某,或通过微信将投注号码发给张某。等福建体育彩票开奖后,罗某与张某对账,将当天的投注总金额扣除张某的报酬及中奖金额,结余款项通过微信转给罗某,如果不够赔付,罗某就将不足部分通过微信或现金给张某,奖金均由张某支付给投注者。

  2023年7月至2024年4月,张某通过微信转账25.5万元给罗某,罗某通过微信转账13.1万元给张某。

  2023年8月,被告人徐某与张某商议,以相同的方式由张某帮助其发行、销售彩票,徐某分给张某投注总金额的15%-16%作为报酬。2023年8月至2024年4月,张某通过微信转账25.2万元给徐某,徐某转账20.7万元给张某。

  建宁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罗某、徐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委托,擅自发行、销售彩票,扰乱市场秩序。张某、罗某、徐某的经营数额分别为50.7万元、25.5万元、25.2万元,情节严重,三人的行为均构成非法经营罪。

  三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综合审前社会调查情况,据此,该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