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将于12月21日至25日在北京举行。12月19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发言人王翔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代表法修正草案二审稿拟提请审议,明确代表应当以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己任,做到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为建设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而积极履职。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的决策部署,增值税法草案三审稿拟规范立法授权,对有关内容改由在法律中直接作出规定,或者经清理规范后纳入税收优惠范围;完善税收优惠相关规定;做好与关税法等有关法律的衔接。
关于监察法草案,王翔介绍,拟进一步明确新增三项强制措施相应的审批权限和程序,须经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与有关法律相衔接,完善司法协助有关规定。完善被调查人的申诉权和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一项长期基础性工作。”王翔介绍,拟提请初次审议的法治宣传教育法草案确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明确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和对象;明确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管理体制;明确国家机关的普法责任,建立普法责任年度报告制度;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保障、监督;规定了相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等。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明确反不正当竞争总体要求,规定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国家健全完善反不正当竞争规则制度,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完善不正当竞争行为相关规定,完善规制混淆行为的情形,强化商业贿赂治理,加强对网络不正当竞争的规制。健全反不正当竞争监管和处罚制度,丰富监管措施,科学设置处罚额度。
此外,科学技术普及法修订草案、国家公园法草案、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渔业法修订草案、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草案,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等也将提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