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龙岗:“法院﹢N”,深度赋能基层社会治理
2024-12-09 10:09:4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吁青 李倩 张建国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位于深莞惠城市圈几何中心,是发挥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引领作用的重要支撑点,正在全力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深圳东部中心;大鹏新区海域广阔,正在建设世界级滨海生态旅游度假区和全球海洋中心城市集中承载区。龙岗区人民法院是全市司法管辖面积最大、人民法庭最多的基层法院,该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延伸司法职能,以“法院﹢N”的方式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度赋能。

  图①:在龙岗区法院坪地法庭法官指导下,坪地街道商会调解员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纠纷。

  图②:龙岗区法院与区住建局联合成立物业纠纷调处中心。

  图③:吉华工作站驻点法官正在接待来访群众。资料图片

  “法院﹢商会(协会)”,探索涉企纠纷“最优解”

  龙岗区是深圳工业大区,连续6年位居全国工业百强区榜首。伴随着经济活动的繁荣发展,各类纠纷亦显复杂多样,“法院﹢商会”解纷模式应运而生。

  在一起群体性劳动纠纷中,某企业计划整体搬迁生产线,但有50余名员工拒绝随厂搬迁,要求就地安置并给予经济补偿。劳资双方对此未能达成一致意见,2024年7月的一个下午,员工们聚集在厂区门口,试图阻挠搬迁。

  “经济补偿没着落,老板要搬走,打算撂下我们不管了吗?”员工小林激愤地说。

  “我自公司成立就在这里上班,是和公司一起成长起来的。如今人还没走,茶却要凉了。”员工老徐的言语间透出伤心。

  龙岗区法院全部劳动争议案件由坪地人民法庭集中审理。2022年10月,龙岗区法院与坪地街道商会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并成立了全市首个街道商会调解指导中心。得知上述突发情况后,龙岗区法院立即要求坪地法庭指导坪地街道商会协调解决纠纷。

  “我立即指导商会调解员向公司了解搬迁的原因、员工人数和岗位、工龄等情况,然后指导调解员进行‘背靠背’调解,先把沟通的桥梁搭起来,再组织双方面对面商谈。”坪地法庭法官罗晓芳回忆道。

  就这样,法官与调解员在两个调解室间来回穿梭,直到深夜,终于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第一时间予以司法确认。

  据了解,目前,龙岗区法院与龙岗区委统战部、工商联、司法局协同推进,在11个街道均成立了商会调解指导中心。又分别与区生态环境产业协会、电子行业联合会、物流商会、交通运输协会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并成立调解指导中心。“法院﹢商会(协会)”多元解纷效能在龙岗区日益凸显。

  “法院﹢住建”,打造物业纠纷共治格局

  “2024年8月初,某物业公司起诉一批业主,理由是他们拒交物业服务费。我负责这起纠纷的诉前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员张淑琼说。该案是2024年9月29日龙岗区法院与区住建局联合成立物业纠纷调处中心时,发布的10个典型案例之一。

  业主李先生在面对物业公司负责人和调解员时,情绪很激动:“物业公司不作为,给我们的生活带来许多不便,多次向他们反映情况却没有改善,我们为什么要交物业费?”

  “我分别与业主和物业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一边指出物业公司存在的一些问题,要求他们整改;一边向业主们解释物业管理的难处和成本,希望大家理解并缴纳物业费,共促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张淑琼说。

  经过调解,物业公司承诺清理小区卫生死角,更换所有路灯,加强保安巡逻。业主们对物业公司的整改感到满意,纷纷主动结清了拖欠的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撤回起诉。小区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祥和。

  据了解,2024年1月至9月,龙岗区法院共受理物业相关纠纷案件1600余件,调解成功1000余件。物业纠纷调处中心正式启用后,法院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的联动进一步加强,将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形成物业纠纷共治格局。

  “物业纠纷调处中心的成立,不仅仅是一个工作平台的设立,更是一次多部门协同作战、共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实践。”深圳市人大代表甘照寰评价道。

  “法院﹢交警”,提升道交纠纷实质化解效能

  “2023年10月的一天,庭领导安排我和人民调解员去配合深圳交警龙岗大队调处一起发生在多年前的道交事故赔偿纠纷。”提起此事,龙岗区法院园山人民法庭法官曹玲脸上露出了笑容。

  这起纠纷案件发生在2007年,司机张某驾车与一名横穿公路的行人相撞,致其死亡,交警认定两人同责。由于行人身上没有任何可证明身份的物品,当时未能找到行人的家属开展后续工作。

  十多年后,交警部门终于找到了这名行人的父母,但事隔久远,当年和现行的赔偿标准之间,金额相差近百万元。行人的家属坚持按现行标准赔偿,司机则坚决反对。于是,交警部门向专门负责审理道交事故纠纷的园山法庭寻求专业支援。

  “我们坚持不懈地协调双方沟通,把多年来法律法规的变化解释清楚,将法理情有机融合,把利弊得失分析透彻。一个多月后终于促成双方和解。”曹玲说,“这是园山法庭在交警处理阶段就介入并指导调解成功的首例纠纷案件。”

  据了解,2024年1月,龙岗区法院与深圳交警龙岗大队签署道交事故纠纷多元化解合作框架协议,并成立全市首个法院指导交警调解的工作平台,由法官为交警部门提供调解指导、业务培训、司法确认、诉调对接等服务。对于疑难复杂纠纷,法官与警员、人民调解员、保险消费者协会特邀调解员协同处理,推动调解进程、提升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效能。

  “我觉得‘法院﹢交警’道交纠纷治理模式非常有意义,这是实实在在的便民为民举措,也是一次有益有效的基层社会治理探索,能够更快、更好、更低成本地化解道交纠纷。”龙岗区政协委员夏海燕说。

  “法院﹢社区”,开启“无讼社区”创建全覆盖工作

  “A小区这起纠纷始于2009年,开发商把4000余平方米的公共用房售予他人或作他用。小区上千户业主、业委会与开发商纠纷不断,他们认为这些房屋属于全体业主,要求返还或赔偿损失。”龙岗区法院吉华工作站驻点法官李怡说。

  A小区位于吉华街道中海怡翠社区。2021年,龙岗区法院联合吉华街道在这里创建全市首个“无讼社区”,设立驻街道工作站。这起纠纷交到了李怡的手中。

  李怡经过调查了解到,十多年来,A小区各方当事人通过群体信访、提起诉讼、拒交物业管理费等多种方式维权。社区和街道虽多次组织调解,但纠纷一直未能解决。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相互诉讼,案件多达100余宗。

  “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化解方案,把工作具体到每一个步骤、每一个小目标。法官联手人民调解员及社区工作人员多次协调,为当事各方分析利弊得失,引导他们深入磋商,最终达成一揽子调解协议。街道、社区随即召开业主大会进行投票表决,大家对结果很满意。”李怡笑着说。

  这样的事例在龙岗区并不少见。龙岗区下辖111个社区,龙岗区法院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于2023年3月与平湖街道签订创建“无讼社区”合作框架协议,同时为该街道所辖12个“无讼社区”创建工作室揭牌,自此开启了全区“无讼社区”创建全覆盖工作。如今,“全覆盖”已圆满完成,“一社区一法官一助理”工作机制日臻完善。

  “我们将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全领域、全覆盖、全流程’多元解纷机制作为推进龙岗区和大鹏新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重要抓手,落实落细落到位,切实助力两区的法治社会建设。”龙岗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一粟表示。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