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刘洁)近日,山西省泽州县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团队妥善化解一起涉企合同纠纷。通过“诉中和解+司法确认”的方式,既高效推进了案件办理,又为企业省下了数万元的诉讼成本。从立案到结案,用时仅6天,最大程度地降低了诉讼对企业生产经营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
该案系两企业间买卖合同纠纷。2022年,被告某煤业有限公司与原告某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并陆续从原告处购进了价值187万余元的矿用材料设备。由于被告仅向原告支付了10万元货款,余款则因被告公司机建中未正式投产而未能及时付款,原告多次找被告交涉未果,无奈之下诉至泽州县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剩余货款及利息184万余元,并赔偿由于被告拖欠贷款而给原告带来的经济损失,被告认可欠款事实,但表示由于资金紧张暂无法一次完全给付。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张祥太认为案件事实清楚,短期判决即可结案,但案结事未了。考虑到当前临近年终岁尾,诉讼纠纷可能对双方企业经营造成较大影响,因双方企业有着多年的合作基础,如果此次纠纷能妥善解决,双方将能够继续合作、共谋长远发展。
为此,承办法官坚持“从快从细”“早调快处”,立案后第一时间找到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从双方多年的合作基础出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其分析案情,告知法律后果。
最终,在诉讼费用7日内缴纳的法定期限内,承办法官在原告未缴纳诉费、财产保全申请费用的情况下,持续为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和耐心劝和,协调双方就还款方式达成和解,并及时进行了司法确认,后原告主动自愿撤回起诉。案件在短短6天时间内得到圆满解决,还为企业省下了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等费用数万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司法的有力保障。近年来,泽州县人民法院持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涉企纠纷特别是双方都是企业的案件中,做实做细依法平等保护,为企业纾困解难。下一步,泽州县人民法院将始终树牢司法为民宗旨,为企业营造舒心、暖心、放心、安心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以营商环境之“优”、促经济发展之“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