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卓群)近日,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瓦提县人民法院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原被告双方在庭前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支付劳务费。法院在厘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高效解决纠纷,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
2023年10月17日,喻某与王某签订采棉机驾驶员合同,王某雇用喻某驾驶采棉机作业,双方约定采摘季喻某劳务费保底为40,000元。合同签订后,喻某按照约定在整个采摘季驾驶王某的采棉机作业,后王某支付30,000元劳务费,拖欠喻某10,000元未付,喻某多次找王某索要未果,故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发现此案件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也不大,为了尽快化解纠纷,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承办法官决定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执己见,情绪十分激动,喻某指责王某不守信用,拖欠劳务费一年多;王某指责喻某工作期间将采棉机电瓶损坏,导致维修期间车辆停工造成损失,修理费应当从劳务费中予以扣除。
承办法官了解具体案情后,又得知双方均在阿瓦提县本地生活,也是认识多年的朋友,因为索要劳务费一事双方发生争执,所以互不相让。法官以双方多年来的友谊为突破口,一方面耐心向原告喻某释法析理,让其缓和激动情绪;另一方面也向被告王某宣讲相关法律规定,并告知其拖欠工资应当承担的相关法律后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被告王某当场支付了原告喻某劳务费,双方握手言和。
民生案件无小事,司法为民是宗旨。阿瓦提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为导向,从双方当事人真正关心关注的角度耐心调解,创新审判工作思路和方法,小案不小办,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诉前、解决在萌芽,帮助当事人找到解决问题“最优解”,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不断提高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司法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