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调解减诉累 助企发展保共赢
2024-11-12 14:17:36
 

  中国法院网讯(牛玉成 刘伟德)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庭前调解优势,成功调解一起涉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该案的妥善化解,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对企业经营的负面影响,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实现互利共赢,切实以司法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原告奇台县某公司与被告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被告将位于奇台县某小区二期工程基础开挖承包给原告施工,合同约定工程完工30日内付清全部工程款。原告按照约定于2023年施工完毕后,经双方结算工程款280余万元,被告付款150万元后,余款至今未付,原告多次索要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欠款本息。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详细审阅了案卷,并主动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多次沟通。被告公司认可拖欠工程款的事实,并表示:“我们并非有意违约,实在是因为当前经营困难,资金状况非常紧张。”鉴于原告和被告双方均为民营企业,且长期以来保持着合作伙伴关系,若能够妥善解决这一纠纷,不仅有利于双方企业的持续发展,也有助于维护良好的商业伙伴关系。基于这样的考虑,承办法官决定以调解方式化解纠纷。

  调解中,承办法官分别向双方阐明利害关系,并从当事人的立场出发,提出最佳的调解方案,以平衡双方利益,让原告能够拿到被拖欠的工程款,也促使被告遵守交易的诚实信用原则,维护其公司的声誉。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公司同意分三期给付原告公司130万余元,原告公司则放弃全部利息和其他诉讼请求,双方握手言和,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下一步,奇台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依法办理好涉企案件,平等保护各商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在涉企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坚持调解优先原则,不断提升司法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