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索套陷阱猎捕中华斑羚 男子获刑
2024-11-23 09:40:0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洋 费永芳 刘颖
日前,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亢某有期徒刑一年,同时责令亢某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10万元,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被告人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2024年1月,被告人亢某在城口县某镇瓦房村山中用铁丝自制了三个索套陷阱。同月17日,亢某发现索套陷阱套中了两只中华斑羚,后亢某将两只中华斑羚运回家中,吃掉一只,另一只分成四块连同两张皮一起挂在家中四楼阁楼里。其后,因被他人举报非法制造枪支,公安侦查时,亢某主动上交四块野生动物肉和两张野生动物皮,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扣押。经认定,亢某使用的猎捕工具为猎套,捕猎方法为陷阱,属于禁用的工具和方法。经司法鉴定,其所猎两只中华斑羚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整体价值为每只5万元。
庭审中,亢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认罪悔罪,亦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表示愿意赔偿全部损失。合议庭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