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日报》1944年10月9日刊登的古元木刻画《马锡五同志调解诉讼》。资料图片
1944年10月9日,延安《解放日报》刊登了一幅题为《马锡五同志调解诉讼》的木刻画,作者是延安时期著名的革命艺术家古元。这幅木刻画以《解放日报》的前期报道为主题,再现了马锡五在调解华池县封捧儿婚姻上诉案时公开审理的一个场景。诗人艾青称之为“叙事诗题材”的作品,赞扬古元为“边区生活的歌手”。这幅作品既是延安时期革命艺术的代表作之一,在当时边区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教育作用,同时也以“与史同在”的视角实现了对马锡五审判方式的视觉叙事,堪称中国革命法制史上一件重要的红色文物。
古元在延安
1938年,19岁的古元从广东中山老家奔赴陕北,投身抗日洪流。1939年进入延安鲁迅美术学院美术系学习,在鲁艺第一次接触到了新兴木刻画艺术,创作完成了他的第一张作品《游击队行军》。在毛泽东同志“到大鲁艺去”的讲话感召下,古元从鲁艺毕业后来到了延安川口乡碾庄村工作。下乡期间,他身兼乡政府的文教委员和文书,和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对农民产生了深厚感情。在碾庄,他创作了许多陕北农村风景和农民投身革命新生活的木刻画,这些作品中后来有24幅由周恩来同志带到重庆,参加全国木刻展,引起关注。徐悲鸿看后称古元为“中国艺术界一卓绝之天才”。
20世纪30年代,在鲁迅先生的倡导下,新兴木刻运动在中国发展起来,木刻画成为当时延安广泛用于战斗宣传的艺术形式。古元努力吸取当地年画、窗花、皮影戏等民间艺术语言与表现技法,在西方“阴刻”的基础上,以“阳刻”创作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作品,并逐渐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一幅幅散发着中国革命美术独特魅力的木刻画从延安走出,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人。
1942年5月,延安文艺座谈会召开,古元作为最年轻的参会者之一,聆听了毛泽东同志所作的《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他认识到自己的艺术创作要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随后他更加重视题材的人民性和表现技法的民族性。他及时抓住一些重大题材进行创作,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当属《马锡五同志调解诉讼》,被艾青誉为“叙事诗题材”的作品。他的作品以独特的艺术形式展现了边区民主法制建设给农村治理和农民生活带来的新变化。
作品的视觉叙事
我们以读者视角所看到的《马锡五同志调解诉讼》作品图像是:一位穿中山装的男子站在画面中间,正耐心地跟两位老汉交谈,男子身后是一对青年男女,周围还有其他群众。可以确定中间那人就是马锡五同志。为了补充画面信息,还附加了一则木刻说明,大致内容是:在华池县发生了一起卖婚兼抢亲案,封彦贵多年前将女儿封捧儿许配给张金才的儿子张柏儿,后来为了多得“聘礼”又将女儿另许他人(实为买卖婚姻),于是张家抢亲,封彦贵告到县里,县里判两人婚姻无效,张金才受罚,两家都不服,附近群众也很不满意。恰好马锡五来到华池县巡视工作,便亲自受理了封捧儿的上诉案,重新审理并最终作出得到群众认可的判决。
作品的题材直接源于1944年3月13日《解放日报》刊登的题为《马锡五同志的审判方式》的报道。古元对该作品的创作很是下了一番功夫。据古元在鲁艺时的同学刘蒙天回忆:“我到陇东分区去过,而且和马专员在一起吃过饭。根据我的观察和记忆,古元同志画面上的中心人物马锡五,刻画得很像,面貌、身材、动作都生动逼真。”除了马锡五,这幅画人物多达20多人,都各有表情,画面气势宏大,也很有陕北农村特点。
除马锡五,画中最引人瞩目的是20多名在场群众,从人数和占画面的面积看,他们才是画面的主体。从人物活动的互动关系上看,整个审理活动都是在群众的注视、评判中进行的,同时群众也在参与案件审理中接受了革命法制教育。因此,“群众”成为画面中的另一个中心,而“一刻也不离开群众”正是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实质。
革命艺术与司法改革的相交互动
陕甘宁边区政府成立初期,当地环境恶劣、经济文化落后,旧有的婚姻制度、观念和习俗仍存在。为推行新民主主义革命政策,改造落后的风俗习惯,1939年边区制定了《陕甘宁边区婚姻条例》,明确规定婚姻自由等婚姻改革原则。1940年在碾庄下乡的古元,敏锐地观察到了婚姻自由这个边区农村的“新事物”,随后根据自己在乡政府的亲身经历,创作了《离婚诉》《结婚登记》等作品。
《陕甘宁边区婚姻条例》颁布后,婚姻纠纷和彩礼纠纷案件急剧增加。在现存的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全部381件民事案件中,最多的就是婚姻纠纷,其次是土地纠纷,也正好符合中国革命的两大主题——家庭革命与土地革命。因社会革命而产生的大量纠纷,亟待司法体系处理,加之当时边区财政经济困难,建立高效的、符合实际的人民司法体系成为边区政权的现实需要。马锡五审判方式就是在总结基层司法实践经验上形成的。
1942年5月,中共中央在延安召开文艺座谈会,会议阐明革命文艺为人民群众,首先是为工农兵服务的根本方向,强调党的文艺工作者必须从根本上解决立场、态度问题。古元作为文艺工作者,始终坚持从人民生活中选取创作题材,践行“革命文艺为人民群众”宗旨。《马锡五同志调解诉讼》木刻画,正是司法界与文艺界交流与互动的结果。基层司法实践为文艺提供了宝贵素材,革命艺术创作也为司法推出和提倡马锡五审判方式提供了宣传手段,达到了教育群众的目的。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