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博野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过承办法官的悉心劝导和耐心调解,双方尽释前嫌、握手言和。至此,这场跨越四年的矛盾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赢得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贾某系河北某涂料销售有限公司法人,2021年至2024年期间,李某以河北某家具有限公司的名义多次购买贾某的涂料,并陆续欠下货款648976元,有欠款单为凭证。贾某多次催讨无果后,对河北某家具有限公司、李某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偿还货款648976元及逾期利息。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对案件进行了梳理,经与当事人沟通,了解到原被告双方系多年的合作关系,被告并无拖欠货款的主观恶意,迟迟不能支付剩余货款系因其暂时资金周转困难,但也并非完全没有偿还能力。
考虑到该案事实证据清楚,法律关系清晰,办案法官决定采取庭前调解的方式,从根本上化解这起矛盾纠纷。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紧紧抓住双方利益平衡点、精准把握双方感情契合点、积极寻求矛盾化解突破点,向双方当事人详细阐述了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和违约的法律后果,细致耐心地向李某释理说理,使其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违约行为给贾某带来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以及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同时,针对家具公司及李某目前资金情况,法官建议李某可以考虑与对方调解,达成分期付款的方案,缓解自身压力,也避免了两人矛盾的升级。
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逐渐放下了成见,贾某放弃了部分诉讼请求,并同意给予李某一定的宽限期。经过多轮协商,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
李某于2024年11月30日前给付原告贾某货款30万元,剩余货款于今年年底前给付完毕。为避免调解协议变为“一纸空文”,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在案件临近履行期限前,法官通过微信及时向被告发送督促信息,督促其按期履行首次付款义务,避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努力让当事人的权益低成本、短时间、高质量地兑现。
今后,博野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发挥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独特优势,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增强安全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