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八步区法院:聚力擘画基层治理新“枫”景
2024-11-20 15:40:3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梁雯霞
 

  2024年伊始,一份喜讯传来,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桂岭法庭《“三三三”调解工作法 护航桂粤湘边界和谐》,入选最高法“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典型案例。自此,八步区法院与“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有了更紧密的关联,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现场推进会,也选定在该院召开……

  源起枫桥、兴于浙江、推向全国,这是新时代“枫桥经验”,这是基层治理的“中国智慧”,而人民法庭作为司法审判的“神经末梢”,是矛盾纠纷化解的“前哨站”,是维护基层和谐稳定的“桥头堡”。跨越时间与空间,“枫桥经验”在八步区法院的派出人民法庭述说着新的故事,呈现出历久弥新的魅力与张力……

  发挥“调”的作用 化矛盾于萌芽

  “莫法官,真是谢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给我们做了那么多思想工作,打了那么多次电话,我们今天根本没有办法坐在一起调解,更不用说拿到钱了!”2024年6月,贺街法庭法官通过上门释法析理、反复沟通,促使被告当场给付、原告当庭撤回诉讼,一起因瓷砖脱落而引发的纠纷消解于萌芽。

  从“坐堂问案”到“上门巡诊”,八步区法院积极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辖区各人民法庭不断扩大司法服务半径,通过5G云调解、上门调解、巡回审判等司法举措便民利民,以群众听得懂、看得清、信得过的方式解决纠纷,让矛盾纠纷化解于“家门口”。

  “感谢法官,我终于拿到了这笔4万块钱的货款!”被告向原告采购木门,却一直拖欠货款,无奈之下原告诉至法院。在送达应诉材料时,桂岭法庭法官了解到被告有调解意愿,于是在庭前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被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支付货款,双方放下心中芥蒂,最终握手言和。

  以“调”为先解决矛盾纠纷,以“和”为贵传递司法温情,在日常工作中,人民法庭坚持“抓前端,治未病”,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切实解决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操心事。

  聚合“联”的力量 以善为促善治

  2024年3月14日,在“两广门户”之地封开,八步、苍梧、封开三地法院就深化党建共建,做实源头治理,联动化解边界矛盾纠纷,展开研讨,共同签订《关于构建党建共建,推动省际边界矛盾纠纷化解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入更多“联”的调味。

  《意见》签订之后,是落地实践。8月1日,信都法庭充分发挥省际边界矛盾纠纷化解司法协作机制作用,通过与苍梧、封开法院联动,线上成功化解2起纠纷,为当事人节约时间和金钱成本,收获了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彼时,理论与实践相互印证,协同跨省“云调解”让化解纠纷更“快一步”,同时,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与此同时,八步法庭积极召开金融纠纷协同治理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推动金融纠纷多元、高效化解;贺街法庭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助力联调涉村集体林业承包合同纠纷;桂岭法庭联合英明村的村支书调解一起交通事故,当事人当场表示不起诉……“联”的力量在不断凝聚,多元解纷“朋友圈”持续壮大。

  做好“宣”的功课 播撒和谐种子

  如何让新时代“枫桥经验”走进群众心坎?八步区法院“护航”普法团队中的法庭干警摸索出一套“宣传宝典”。

  “八步法院组织的这个巡回法庭真的接地气啊,让我们老百姓学到了好多关于滥伐林木罪的法律知识呢!”

  单个案件反映普遍问题,便让巡回法庭化为“法治课堂”;省际交界区域往来频繁,即选择在接壤乡镇的“圩日”开展联合普法;白天村民多出门劳作,就利用夜晚“出摊”普法……

  “法官,你讲的这个关于高额彩礼的这个新规定好,我要回去向身边的年轻人宣传宣传!”

  “人民法庭在离群众最近的地方,法治需求在哪里,我们就去到哪里,群众想听什么,我们就讲什么。”法庭干警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深入田间地头、街头巷尾、房前屋后,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案释法,把难懂的法律知识掰开,再揉碎了,讲给人民群众听,将法治之“枫”吹遍乡野。

  千头万绪的事,说到底是千家万户的事,将基层社会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是实现基层善治的必经之路。八步区法院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契机,聚焦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擘画出基层治理新“枫”景,让“枫桥经验”绽放时代新彩、散发时代芬芳。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