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泗庄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对簿公堂”的双方当事人终于“化敌为友”,达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原告叶某常年从事织带销售行业,被告王某一、王某二与宋某一直以家庭为单位共同经营箱包生意。三被告在共同经营过程中与原告建立微信群,以群聊的方式向原告赊购织带。三被告在微信群中共同向原告赊购货物后,原告均将赊购货物清单发到微信群中让三被告确认,并在清单中载明总欠款金额,三被告再根据总欠款金额陆续偿还原告货款。
原告与三个被告另有单独微信,原告经常单独微信向三个被告索要货款。经与三被告对账后发现,其三人尚欠原告288558元货款未付,原告多次催要,三被告未予偿还。审理过程中,原告叶某申请财产保全,查封三被告名下财产110000余元。
考虑到本案系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通过诉讼解决,势必增加当事人诉累,而调解省时省力,在快速解决纠纷的同时,还可以修复关系。为有效化解双方之间矛盾,承办法官以实现互利共赢为出发点,做起了调解工作,倾听双方的诉求与顾虑,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三被告称因经济紧张难以偿还,承办法官一方面向三被告释法明理,告知未按时付款确实存在违约,这样不仅仅会影响双方以往的合作关系,还不利于未来生意的开展。另一方面对三被告目前经济困难的现状表示理解,劝说原告要考虑被告的实际情况,一次性偿还借款较为困难,按期偿还货款更为适宜。
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答疑解惑,被告三人同意分期返还原告的全部货款,在十日内先行支付货款20000元,剩余货款每月至少偿还10000元直至付清日止,原告也体谅了三被告的难处,同意上述调解方案,双方握手言和。
“我们的钱还被冻结着,想还一部分也偿还不了呀?”三被告说到。“我现在就申请解除对你们名下财产的冻结,以后我们生意该怎么做还怎么做,以后及时支付货款就行。”原告爽快的说到。
此次调解,不仅达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重建了双方之间的信任,也让双方合作“再续前缘”,为未来合作留下发展空间。下一步,高碑店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理念,不断强化调解工作,真正做到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