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子产品的丰富和发展,近视已呈现低龄化趋势。一些不法分子遂以此为“商机”,编造医生等虚假身份混入学校,结伙流窜至多省作案,诈骗中小学生钱财。近日,湖南省永兴县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被告人王某甲、刘某、陈某、王某乙、钱某,先后流窜至河南、宁夏、湖南等多个地区,趁学生放学或下课休息期间混入各中小学校教室,编造自身为医科大学工作人员等虚假身份,以免费试用眼部按摩仪、按摩贴为由向学生收取“押金”骗取钱财,学生交纳押金后,他们便立即离开学校与学生断绝联系,后被永兴法院依法判处刑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3年8月底,被告人王某甲、刘某、陈某、王某乙、钱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密谋骗取在校学生钱财并明确分工及约定分成,由被告人王某甲购买和提供诈骗工具——眼部按摩仪、按摩贴,再由刘某等四人携带到各地学校,编造自身为医科大学工作人员等虚假身份,夸大眼部按摩仪、按摩贴的功效,谎称该产品可以治疗近视,进而以免费试用为借口向学生骗取钱财。他们声称试用期间仅需交纳100元至200元不等的押金,试用完后便可全额退还押金。骗取的钱财统一交予被告人王某甲存储并分配。
2023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该团伙先后流窜至河南、宁夏、湖南等多所中小学作案,骗取学生钱财共计206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甲、刘某、陈某、王某乙、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据此,永兴法院分别判处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至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继续追缴各被告人犯罪所得退还给被害人;公安机关扣押的眼部按摩仪、按摩贴依法予以没收。
法官提醒
由于中小学生尚未成年,安全防范意识较低,特别是在学校上课期间遇到外来人员,更容易放松警惕,给诈骗分子有了可乘之机。
法官在此特别提醒: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安全保障等管理工作,青少年学生对于推销各类产品人员要提高警惕,及时向老师反映汇报相关情况。同时,广大学生家长也要教育引导孩子提高防诈意识,不轻信陌生人,减少被骗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