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基层力量 推进多元解纷
2024-10-30 10:02:4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基层矛盾纠纷解决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现代化治理水平。” 

湖南省人大代表、澧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技术员 赵伶俐

  老百姓过日子,免不了与左邻右舍打交道,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发生矛盾在所难免。这些小矛盾、小纠纷,一头连着基层治理的“安全指数”,一头连着辖区群众的“幸福指数”,处理不好可能成为隐匿的风险。近年来,如何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成为了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多元解纷的重要课题。

  对此,我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建好多级基层治理平台。要在“硬件”上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要充分发挥出“县—镇(乡)—村”三级矛盾纠纷调解平台中“人”的优势,选好基层调解员,努力建成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基层解纷专业队伍。要加强不同级别平台之间的有机融合和互联互通,实现各个环节无缝衔接,真正推动公共治理在基层落地落实。

  二是要凝聚参与社会治理的合力,筑牢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第一道防线。老百姓最了解老百姓,老百姓和老百姓之间有人情、讲世故。化解老百姓的“矛盾”,不仅要做法律通、民俗通,还要善于借力村干部、乡贤等人的“熟人”力量,用德法兼治的手段来定分止争。要推动“法官﹢村镇干部﹢乡贤”联动调解制度化,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并通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现互动耦合;要推出相关激励机制,最大限度调动村干部、乡贤参与调解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培育村干部、乡贤的法律素养,定期开展人民调解、政策解读、法律知识讲座、法治宣传等教育培训活动,增强调解能力。

  同时,我希望邻里亲友之间交往,相互能多一些包容和理解。切不可因话不投机就拍案而起,因礼节不周便心生芥蒂,也不可因家长里短闹出误会,因轻信流言恶语相向或拳脚相加。如此,人间将会多一些温情,法院工作会更顺畅,社会必能更加和谐。

  (汐宁 杨紫翎 整理)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