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两地法院设立长江上游干流(宜宾)巡回审判点
集中管理环境资源审判协作事务
2024-10-29 09:48:5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姜郑勇 周冀
 

  近日,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成都环境资源法庭)与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宜宾市翠屏区设立成都环境资源法庭长江上游干流(宜宾)巡回审判点。

  成铁中院、宜宾中院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协作事务集中管理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实施意见确定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为环境资源审判协作事务集中管理法院,对成都环境资源法庭审理的涉及宜宾市部分区县的一审、二审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协作事务工作进行集中管理,包括承办会议活动、文书收转及送达、案件庭审保障、巡回审判点日常管理等。

  随后,成铁中院在翠屏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陈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上诉案。该案件的审理标志着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协作事务集中管理工作机制正式落地实施。

  此外,双方还确定在翠屏区法院李庄环保旅游法庭共建长江上游干流(宜宾)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践基地。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