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尽心尽力帮我们把案子调了,公司经营都不容易,利息我们就不要了!”近日,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金子坝巡回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委托合同纠纷,用调解“金”钥匙重启企业合作之门,实现了“双赢”的局面。
2023年2月,原告武汉市某企业管理咨询公司与被告恩施市某建筑公司签订《委托合同》,约定原告为被告提供承包资质升级的相关服务咨询事宜。同年9月,双方就所需专业技术人员的代聘相关事宜再次签订合同。本是长期合作伙伴,原告为被告办理公司资质升级后,未收到相关服务费共计25800元,遂诉至法院。
本案虽标的小、事实争议不大,但若是“一纸判决”了事,不仅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甚至导致双方长期合作关系就此破裂。
“法护营商,优无止境”。承办法官申宝说,考虑到原告企业远在异地,为节约诉讼成本,尽快修复企业间的合作关系,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决定先行组织线上调解处理此案。
调解中,申宝告知被告公司负责人,诚信是立身之本以及不支付合同欠款的法律后果。该公司负责人表示愿意还款,但因公司规模小,目前资金周转困难,希望法院给予宽限时间分期还款。经反复沟通,公司双方负责人放下成见,以“和衷共济”的破冰姿态交换意见,达成调解共识,并请求在法院的主持下,线下“面对面”对还款时间和利息给予确认。
开庭当天,申宝从企业生存发展和维护双方权益的角度,对双方争议的焦点逐一进行解读,推动双方消除分歧,冰释前嫌,共促发展。一方面向被告再次说明商业信誉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也向原告分析利弊,考虑双方合作前景,希望其在合理范围内作出让步。几经沟通,原告放弃了利息诉请,被告现场偿还10000元欠款,并承诺剩余款项在10月底付清。
至此,案结事了,双方企业握手言和,不仅切实地保障了双方企业的合法权益,更为双方未来继续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下一步,金子坝巡回审判庭将立足利用区位优势,发挥职能作用,最大限度降低司法审判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以审判质效之“优”,促营商成效之“显”,谋辖区企业健康发展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