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执结了,亲情延续了
2024-10-24 15:37:1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晨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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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一个周末。早上上班,我特意比平时提前了一个小时出门。上午9时,我约好了一起探视权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见面。

  申请执行人赵某与被执行人韩某离婚纠纷一案,经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依法组织调解后结案。其中,关于子女抚养问题,双方约定7岁的女儿跟随母亲韩某生活,父亲赵某每月支付3000元抚养费,至女儿独立生活之日止,并约定了探视时间。但由于双方沟通不畅,这份约定并没有得到执行。

  “我已经有一年多没见过女儿了!”赵某生气地说。在遭到韩某多次拒绝后,赵某于2024年10月向法院申请立案执行,要求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约定的内容,执行探望女儿的协议。

  接手这起案件后,我第一时间翻看卷宗,并向审理这起案件的法官了解情况。从办案法官的叙述中,我能想象到与他们见面时,一定又是一场充满怨气的争吵。

  “我在外地工作,一个人带着孩子,心里的苦有谁知道。他作为父亲对孩子漠不关心,抚养费也不按时支付……”从电话那头韩某的哭诉中,我大概明白了她拒绝赵某探望女儿的原因。

  “可孩子是无辜的!”找到问题症结,我对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韩某沉默了,她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接着,我又向赵某了解情况。“这两年自己工作不稳定,经济状况不是很好,但是我真的是太想闺女了。我保证,以后肯定按时支付抚养费!”赵某用恳求的语气对我说。经过多轮沟通,韩某终于同意父女相见。

  因孩子跟随韩某在外地生活上学,平时课业繁忙。我想过尽快安排孩子和父亲见面,但权衡再三,都因担心影响孩子学业而中止。

  后来,根据办案团队的建议,我再次打电话联系韩某,并直奔主题征求孩子的意见。这一招果然见效。韩某终于同意带着孩子在槐荫区法院执行局接待大厅与赵某见面。

  今天一大早我赶到法院后,我的助手小王早已到岗。我们在接待大厅进行简单布置后,便等着他们一家三口的到来。

  见到了日思夜想的女儿,赵某把提前准备好的玩偶和学习用品送给女儿。不经意间,我看见他的眼里闪着泪花。

  女儿刚伸出手又犹豫着缩了回来,好像有点不知所措,她在等待妈妈开口。此时,韩某的心情也很复杂,她蹲下来抱住女儿,问她想不想以后经常见到爸爸?“我想……”女儿说。

  听到孩子这样说,我心疼极了,同时心里也松了一口气,继续做孩子妈妈的思想工作。

  “我其实并不反对你来探望孩子,我也希望孩子能得到爸爸的爱!”看到女儿的举动,韩某最终也释怀了。

  韩某表示,今后会帮助孩子和赵某培养感情,加强沟通,并签下保证书:赵某如想探望孩子提前一到两天打电话或者发微信沟通联系,保证双方能按照约定时间见面并且探望不低于五个小时。

  在韩某的鼓励下,女儿高兴地与父亲拥抱。

  探望结束了。看到赵某依依不舍地与女儿告别,一种欣慰感在我心底油然而生。这起探视权纠纷案虽然已经执结完毕,但亲情仍在延续。看到曾经的一家人渐渐远去的背影,我与小王对视了一下,会心地笑了。

  (李晨烁 整理)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