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大田法院:保护人身安全 向家暴说“不”
2024-10-17 10:17:2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林华杉
 

  2024年10月16日,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家庭暴力离婚纠纷。

  陈某(女)与吴某系夫妻关系,双方结婚已十余年,且共同生育一儿一女。今年7月,因遭受吴某家庭暴力,陈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大田法院经审查核实后,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并向各方当事人及派出所、社区等单位进行了送达,共同保护受害者。8月,因感情破裂,陈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案件定于10月中旬开庭。

  可没料到,开庭前日的深夜,吴某却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酒后前往陈某住处再次对陈某实施家庭暴力。面对吴某的不知悔改,法院和派出所拟依据人身安全保护令对其采取处罚措施。

  后经承办法官核实,吴某酒醒后已认识到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后果的严重性,表示坚决予以改正,且在法官调解其离婚案件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子女抚养及财产问题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吴某作出让步,双方协议离婚,陈某亦对吴某开庭前晚的行为出具谅解书。承办法官结合吴某认错态度和陈某对其的谅解情形,与派出所沟通后,对吴某进行了现场批评教育,免于其他处罚。


责任编辑:朱晓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