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破融合”解难题 有序退出“僵尸企业”
2024-10-16 16:32:5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余思橙 柯铭锟
 

  近日,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成功运用执破融合程序,高效审理某钢制品公司破产清算案,宣告终结破产程序,成功让一家小微“僵尸”企业快速有序退出市场,终局性化解执行积案14件,清理债务6534万余元。

  据了解,该“执转破”案件的破产对象是一家金属制品加工企业,成立于2011年6月23日。该企业在筹建期间因资金链断裂,未能真正投入生产,企业一直处于停滞状态,最终因无法清偿债务,被债权人纷纷诉至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截至2022年10月,西塞山区法院共受理涉该企业执行案件14件,执行标的达5450万元。

  被执行企业仅存部分生产设备因种种原因无法处置,又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区法院执行局遂启动“执转破”衔接机制,在债权人的申请下,黄石中院裁定受理破产案件,并指定西塞山区法院审理。

  进入破产程序后,区法院迅速行动, 及时指定破产管理人。充分利用“执破融合”机制的优势,打破立案、审判、执行、破产系统之间信息壁垒,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互通;充分发挥执行财产查控优势,利用数字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财产查询结果、财产评估结果“一键”导入破产程序,共享破产企业及其股东财产状况,减少不同部门就同一事项的重复劳动,节约相关主体参与破产程序成本,有力提升“执破融合”效率。

  破产管理人在接管初期,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对破产程序仍有较大抵触情绪,拒不配合管理人接管。区法院在接到管理人履职情况报告后,一方面向该企业相关人员进一步释法明理,一方面实施破产程序中的司法强制措施,责令相关人员立即移交印章、账册等,进行强制交付,有力保障接管移交工作顺利进行,为破产程序的有序推进扫清障碍。

  区法院破产审判团队针对该企业设备的具体情况进行研判,积极指导、支持管理人进行财产处置工作,引导厂房产权人购得该批设备促成双方利益最大化。经管理人多轮沟通,厂房产权人有意出资购买该批生产设备,区法院及时督促管理人挂网拍卖。经多轮出价,成功以合理价格处置该批设备,实现破产财产利益最大化,为破产财产分配打下坚实的基础。

  虽因各种原因,债权人放弃提起诉讼追缴股东出资责任。但区法院执行局并非袖手旁观,放任自流,而是主动作为,深度挖掘执破融合制度优势,在另案执行该小微企业某股东财产一案分配执行款项过程中,取得另案申请执行人的支持和理解,将部分待分配款项作为追缴出资款划入管理人帐户,极大提高了破产案件受偿率,有效保障了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西塞山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娟表示,将进一步推进“执破融合”,提升“执转破”案件办理质效,让执行不能的“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同时,帮助尚有挽救空间的企业通过破产重整解决债务,充分释放市场活力,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