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平江:“抓前端、治未病” 非诉解纷绘就好“枫”景‌
2024-10-11 15:59:3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余均军
 

  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具有高效便捷、成本低廉、促进和谐等多重优势。近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积极响应“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号召,以诉前调解的方式快速化解了4起涉企涉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

  被告吴某挂靠被告某建设公司承包了被告某黄金公司发包的尾矿库建设工程。吴某雇请了四原告从事运沙、挖机挖土等相关工作,但拖欠四原告劳务工资共计14万余元,四原告遂起诉。通过电话沟通,法院立案干警得知欠款原因主要是三名被告未完成项目最终结算,而被告吴某对欠四原告款项金额并无异议。收案人认为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处理这批案件更合适,在征求双方同意后,快速委派了特邀调解员调解此案。

  调解员秉持公正、高效、便民的原则,逐一联系双方当事人,耐心听取诉求,帮助双方从法律角度梳理案情,向被告吴某和两家涉案企业讲明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强调诚信经营的重要性,督促其积极履行法律义务。另一方面也向四位原告说明了几位被告目前面临的现实困境,建议其给予一定的付款宽限期。经过多轮沟通和协商,终于促成当事人达成诉前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被告吴某同意于四个月内清偿全部欠款,原告撤回对其他被告的起诉。被告两公司亦承诺会尽快组织双方结算并及时付款。

  四起纠纷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得以快速解决,既保障了原告四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又缓解了被告企业的尴尬境地,实现了多赢局面。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并对平江法院高效、便捷的诉前调解司法服务给予了高度评价。

  近年来,平江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提高司法效率。今年至今,已有千余起纠纷通过非诉讼解纷机制得到完满化解。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