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款已经全部到账,法院提供的‘信用评估值’有理有据,很好地化解了纠纷。”9月22日,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的导诉员收到了律师李某的来电感谢。
李某是一起合同纠纷案件的委托代理人,此前,由于担心被告转移隐匿财产,他申请了财产保全,但被告却提出案件尚未审理就冻结公司银行账户100多万元,会给企业正常经营带来负面影响。
黄岩区法院法官对接区经科局、税务局等多家单位获取关联数据,显示被告上年度净利润近3亿元、纳税总额8000余万元,评估机制分析得出被告“信用评估值”远超涉案标的额。根据该评估值,原告撤回了保全申请。
“民商事案件进入法院后,当事人为最大限度维护自身权益,申请保全案涉企业账户、资产等现象较为常见,仅黄岩区法院2023年就有385件以企业财产为保全对象的案件,保全金额达到8亿余元。”黄岩区法院民二庭庭长苗青解释道,在审查过程中,确有不必要保全的情形,如诉讼请求明显不能成立、财产信息线索不符合申请条件等。贸然作出保全决定必然影响被保全企业的正常经营。“我们也常常考虑,如果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有没有必要采取保全措施?冻结银行账户会不会给企业带来资金压力,反而不利于解决纠纷?”
为避免“办理一个案件影响一个企业”,黄岩区法院在2023年11月创设企业财产信用保全评估机制,通过深入调研600余家资信良好的企业,总结出综合评价企业履行能力的算法模型。审查时,只需要导入被申请人净资产、净利润、纳税总额、授信余额、电费等关联数据,就能生成“信用评估值”。法官可依据评估值综合研判,对涉诉企业分档采取裁定不予保全、暂不冻结基本账户、动态查封设备等举措,用科学化手段审慎评估保全的合理性,为优质企业松绑减负。
企业财产信用保全评估机制让数据“说话”,也使案件调解有了新的支点。在律师李某的那起案件中,法官最终依据评估值促成两家企业达成和解,原告撤回起诉。2023年,黄岩区法院将“信用评估值”引入调解205次,调解撤诉达75件,企业涉诉成本降低了10%。
“我们认为法院出台企业财产信用保全评估机制,具有很强的创新性和实用性,在提振企业信心、激发市场活力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黄岩区委改革办常务副主任王灵佳说,黄岩区法院设立了企业财产保全保障金,在因不予冻结企业银行账户、查扣企业财产,致当事人胜诉权益无法兑现时,在一定额度内先行垫付,消除申请人“后顾之忧”。
以企业财产信用保全评估机制的小切口,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大生态。目前,黄岩区法院应用企业财产信用保全评估机制对150家企业不采取保全措施,盘活资金9800万元,有关案件均履行完毕,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