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作为老百姓“家门口的法院”,承担着助力社会治理、促进乡村振兴、保障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任。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固阳县人民法院新建法庭把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作为发展方向,立足审判职能,秉持“如我在诉”理念全方位做优司法服务,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推动纠纷解决前沿化、化解渠道多元化,最大限度地便民、利民,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实质化运行,架起了一座司法为民的“连心桥”,守护了一方群众的安居乐业。
诉前调解减诉累
“没想到我争取了这么多年的养老钱,在法官的调解下不到24小时就到账了,多年的心病终于了了。”
今年6月,新建法庭受理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原告高某某称,自己在包头市某矿业有限公司工作多年,因年满60周岁,被该公司辞退,但高某某在职期间,该公司未给其缴纳养老保险,导致高某某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2024年4月,高某某向包头市固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包头市某矿业有限公司赔偿其养老保险待遇损失。然而由于本案存在已过仲裁时效等情况,仲裁院未予受理,高某某又向固阳县法院提起诉讼。
受理该案后,固阳县法院新建法庭庭长任忠利在与双方沟通过程中发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矛盾并不深,虽然从法理上看,高某某的诉讼请求可能得不到支持,但该公司也的确在高某某就职期间未给其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最后该公司同意给付高某某在职期间公司应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作为补偿款,高某某欣然同意,双方握手言和。
“一纸判决,或许能够给当事人正义,却不一定能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心结’没有解开,案件也就没有真正了结。”任忠利说,在人民法庭工作中,有很多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案件,需要法官认真聆听当事人的诉求,站在当事人的立场思考利弊,用调解的方式来缓解双方的对立情绪,为双方找到一个平衡点,进而化解矛盾。
在大力推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背景下,如何才能妥善化解纠纷,减少双方诉累,又能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呢?
对此,新建法庭给出了答案。
聚焦源头预防、多元联动,将矛盾止于诉前,成为新建法庭回应群众司法新需求的重点工作方向。秉承着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新建法庭把调解工作的关口前移,延伸至案件受理之前,通过建立以“法官+调解员+民警+司法所”为核心的工作半径,积极发挥联动优势,加强信息共享、功能互补,形成化解纠纷合力,打通服务保障群众权益的“最后一公里”,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于萌芽,实现源头化解、就地化解、实质化解。
服判息诉率是反映审判质量和审判效果的重要指标,也是彰显人民法庭司法能力和群众满意度的重要体现。2024年上半年,新建法庭结案率72.63%,结收比75.82%,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调解率58.82%,调撤率81.16%,平均结案用时33.23天,一审服判息诉率高达98.53%。
巡回审判巧破题
2023年秋收时节,固阳县下湿壕镇某村的刘大爷在山上放羊,老伴在家晒玉米,老两口忙得不可开交。就在这时,一纸诉状打破了老两口的平静生活。原来,2021年年初,刘大爷夫妇在固阳县某银行贷款五万元用于购买农作物种子,但未按约定时间向银行还款,银行多次催要未果,无奈将他们起诉到了法院。
了解到刘大爷夫妇因农忙不能按时到庭,法官来到其家中挂起国徽,拉开横幅,双方当事人、人大代表和法官围坐在桌前进行了巡回审判,不少村民围坐在庭审现场,全程旁听了这场“特别”的庭审。
庭审中,法官依照法定程序,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和意见,引导双方就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法官耐心释法析理,告知被告未按期偿还借款带来的不利影响,建议原告要充分考虑被告的现实困难,灵活调整还款方式,适当延后还款期限;人大代表充分发挥熟悉基层风土人情和实际情况的优势,和法官密切配合,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式,引导双方达成和解。
最终,银行同意刘大爷夫妇每月偿还银行一千元直至借款本息还清为止,这一借款合同纠纷案妥善化解。
“法官能走出法院,直接来到家门口开庭,真是太方便了!”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激动地说道。
在固阳县法院,法庭法官背着国徽去开庭已是寻常。“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任忠利说,近年来,新建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加大巡回审判工作力度,用群众听得懂、看得明、信得过、靠得住的方式解决纠纷,切实让人民群众享受到“家门口”的司法服务,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巡回审判现场收获的不仅仅是当事人的赞许,不少围观的村民在庭审结束后排起长队,向法官咨询起自己的烦心事。针对这些法律问题,法官耐心细致地予以解答,并就一些典型问题现场普法宣讲,法官讲得认真,村民听得入心。这一场场别开生面的普法课堂,增强了村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达到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勾画出基层治理的新“枫”景。
延伸触角优服务
“现在只要有纠纷,家门口就能找到法官帮忙解决,再也不用犯愁遇事该找谁了。”
“法官们经常来给大家普法,都是和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只要有空大家都抢着学。”
近年来,固阳县法院将“群众需求在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的目标一步步变为现实,司法服务从“天边”到“身边”,变“坐堂办案”为“上门问诊”……让老百姓有纠纷不用跑法院,“家门口”就能“找个说法”。
固阳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荀利红常常叮嘱法庭法官:“我们要把法说明,把理讲通,把该说的都说了,能做的都做了,真正为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老百姓才服气。”
记者了解到,新建法庭法官会定期接受来访群众的法律咨询,就村民提出的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等方面的法律问题,一一进行解答。通过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能够及时了解基层的每一个“民生小案”,第一时间解决群众的“心头大事”,以面对面形式倾听群众心声,实现防范在先、化解在早、处置在小。
依靠党委领导,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各调解组织的信息通报和协调联动,助力、指导、支持各类解纷力量发挥作用。
发挥网格员作用,促进基层纠纷源头实质化解,推动多发性、群体性纠纷及时联合化解。
协同司法行政机关,共同推动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同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
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司法服务延伸工作实践,新建法庭深切体会到,将法庭搬到群众身边,不只是法律服务的拓展,更是法治精神的传播。固阳县人民法院将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增强诉前调解和就地解决纠纷的能力,让法庭成为老百姓真正的“调解港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