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龙淑芬)为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8月22日,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人民法院召开“一乡街一法官”工作推进会。区工委政法委副书记彭新军、区司法局副局长余毅强应邀出席会议,各乡街政法委员、各村(社区)负责人及法院“一乡街一法官”成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东吾主持。
会上,洪江法院副院长刘叶群通报了洪江法院“一乡街一法官”工作机制开展情况,及上半年无讼村居考核结果。随后,与会领导为无讼村(社区)创建示范点川岩社区、铁溪村授牌。
彭新军、余毅强分别对“一乡街一法官”工作机制与“三源共治”、矛盾纠纷化解深度融合提出工作要求。
洪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莹结合工作实际,就开展好诉源治理、做实做强“一乡街一法官”工作品牌,提出以下四点意见:
一是积极融入三源共治工作格局。在区工委、区工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政法单位、相关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和各行业组织的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作用,加强信息沟通,强化资源调度,共同筑牢矛盾纠纷化解防线。
二是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强与基层党政机关、自治组织对接,依托基层综治中心,整合各方资源,增强基层依法治理效能,推动群众诉求就地解决,发挥好“一乡街一法官”机制优势,加强沟通对接,积极参与和指导矛盾纠纷调解,通过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和培训、指导人民调解、落实司法便民措施,帮助村(社区)两委干部和广大群众提高法律素养,增强法治意识,提高调解成功率。
三是着力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做实法定指导调解职能,完善常态化培训机制,提高基层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的专业素能,把更多的类案化解在源头。加强婚恋家庭、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和实战化运行,加大指导力度,提高调解效率。将素质高、威望高、知法懂法的老党员、老干部、老乡贤、法律明白人等人员,纳入调解队伍,鼓励这些力量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充实调解力量。
四是扎实推进无讼村(社区)创建。健全“无讼村(社区)”创建工作机制,加强基层治理单位衔接协同,利用网格化管理机制平台,对邻里、情感、债务、土地权属等纠纷,开展重点排查、联动化解,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向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宣传多元解纷工作,提高非诉调解的社会知晓度和群众认可度,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形成少讼、止讼乃至无讼的良好社会环境。
推进会结束后,洪江法院法官夏丽琴为乡街政法委员和各村居负责人进行调解工作培训,讲解调解技能,提升人民调解员法律素养和调解水平,筑牢矛盾化解“第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