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法官苏洋在“背对背”调解中与原告沟通。资料图片
“真不容易啊!”待双方律师签字确认调解协议后,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法官苏洋脱口而出。
“是啊,真不容易!”双方律师异口同声。大家都会心地笑了。
事情是这样的,胡某甲与胡某乙系同胞兄弟,宅基地相邻,胡某乙在邻胡某甲一侧建有厕所。因胡某乙一家长期在外务工,厕所多年未用。2022年8月,胡某甲新建院墙时拆除该厕所,并筑墙一堵。
外地生活的胡某乙回家了解情况后,与胡某甲发生争执,并将胡某甲打伤。胡某甲治疗损伤花费数千元,胡某乙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五日。当日,胡某乙家人将胡某甲新建的部分院墙拆除。因这一堵墙,双方从家里吵到派出所,又从派出所吵到法院。
2022年9月,胡某甲诉请胡某乙停止侵权、修复院墙。化解矛盾的责任落到了案件承办法官苏洋肩上。在苏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后,胡某甲撤回起诉。
2023年2月,胡某甲再次提起诉讼,要求胡某乙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苏洋多次调解无果后,依法判决胡某乙赔偿胡某甲各项损失5000余元。
2023年4月,胡某甲第三次提起诉讼,要求胡某乙赔偿围墙毁坏损失。
庭前调解时,苏洋感到双方矛盾比之前明显加深,未到庭的胡某乙在电话中语气生硬,情绪激动,坚决不同意调解。
“这是要将官司进行到底的‘节奏’啊!兄弟之间,何必闹的这么僵呢?”苏洋心底一惊。“如果这个案件调解不成而以判决结案,双方之间的裂痕只会更深。咱可不能让兄弟俩反目成仇!”苏洋对双方律师说。
但案件调来调去,一直没有什么进展。苏洋几次准备开庭,又心有不甘。接通胡某乙的电话后,胡某乙又开始数落胡某甲的各种不是,并扬言:“他告我赔钱,我就不赔,他有种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啊!”
苏洋突然意识到,胡某乙之所以对本案调解如此抗拒,可能是因为在第二起案件中被判决承担了赔偿责任,心中积有怨气。他立即转变调解思路:对所有已成诉案件和将要产生的案件,进行一揽子调解,一次性化解全部纠纷。
定下这个基调后,苏洋再一次拨通胡某乙的电话,试探性地向胡某乙提出,“要不前边的判决不再让你弟弟申请执行了,你们之间扒墙、拆厕所的事也都不提了,到此为止,兄弟俩都别折腾了”,胡某乙毫不犹豫地说“这个,管”。经沟通,胡某甲也爽快地同意了。
“终于把对脉,开对药方了。”苏洋长舒一口气。经调解,胡某甲放弃健康权纠纷判决确认的所有债权,不申请执行,不追究胡某乙及家人毁坏院墙的法律责任,胡某乙也不要求胡某甲承担拆除厕所的法律责任,双方纠纷就此了结。
确认协议内容时,胡某乙电话里笑道:“终于不用天天再和胡某甲较劲了,心里舒坦了,能过安生日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