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鄞州:为新业态从业者“撑腰”
2024-08-27 15:31:0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余建华 张宁 徐艳妮
 

  鄞州区法院法官为新业态从业者提供法律咨询。

  鄞州区法院、鄞州区人社局签署合作协议。

  随着新业态经济蓬勃发展,新的就业空间不断拓展,大量新就业形态由此孕育。与此同时,一些新型用工纠纷也随之产生:雇主责任难以落实、保险覆盖范围不全、劳动条件随意变更……

  经充分研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向鄞州区人社局、鄞州区总工会发出“1号司法建议”,靶向直击新业态从业者的共性“痛点”。

  畅通新业态纠纷化解的“快车道”

  不同于传统就业形态,新业态用工中较为突出的“去劳动关系化”现象,使原本由雇主承担的保障责任因无适用主体而无法得到落实。

  “为降低运营成本,部分平台会将众包业务再次分包转包,形成错综复杂的关系网络。有的分包方会让从业者注册个体工商户,再与其签订项目转包协议。”鄞州区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谢贤芳说,“前不久我院审理的两起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件,原告均为新业态从业者,且皆因对劳动关系举证不足而败诉。”

  针对这一问题,“1号司法建议”提出,强化“调裁审执”一体化衔接,统一认定劳动关系的尺度。

  为进一步落实该建议,鄞州区法院第一时间召开座谈会。法院、人社局、街道司法所及工会、律师、企业代表齐聚一堂,建言献策,并就规范新业态用工模式达成共识:对于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引导订立劳动合同;对于不完全符合但企业对从业者有一定管理的,引导订立书面协议,明确从业者的最低权利清单;对于确属合作关系、企业只提供信息服务的,则将双方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对待。

  同时,鄞州区法院“新就业形态服务站”共享法庭正式入驻鄞州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调解中心。在“调”(调解)“裁”(仲裁)的基础上,调解中心新添“审”(审判)“执”(执行)功能,成为“1号司法建议”落地生根的有力抓手。

  “对相关纠纷,先不区分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进行‘一端口先行受理、一站式联合调解、一体化闭环处置’,免去了新业态从业者奔波之苦。”鄞州区人社局副局长谢华波介绍。

  拧紧新业态用工环境的“安全阀”

  “我在平台上接单后,去客户家里安装他网购的台盆时,手指被割伤了。这损失,难道要我自己承担吗?”

  在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中,某网络平台的安装师傅在工作中受伤,要求平台运营者和淘宝店铺连带赔偿。因无保险,经法院调解,由安装师傅自己、平台运营者和该线上店铺各承担一部分责任。

  除了安装等家政服务领域,外卖骑手领域也是安全事故的“重灾区”。经统计,2021至2023年,鄞州区法院共办结涉外卖骑手的交通事故纠纷67件,系该院交通事故案件最集中的行业之一。

  关于新业态从业者的社会保障,政府近年来已出台《浙江省用人单位招用不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宁波市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办法》等文件,但相关配套机制尚未健全完善。

  在现有政策基础上,“1号司法建议”建议:扩大新业态领域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

  法院、人社局、总工会等各方深入当地零工市场、户外劳动者驿站等地,走进快递、网约车、外卖配送代理商等企业,对从业者和相关企业进行政策宣讲,促进“应保尽保”,扩大新业态领域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同时,推动商业保险品种创新、条款优化,引导企业积极投保雇主责任险、意外险等商业保险。

  校准新业态劳资关系的“公平秤”

  “我们的工资是由底薪和流水奖励组成的。本来虽然底薪少,但奖励还不错。可它算法这么一变,正常劳动量下奖励减少,我们到手的钱也大大降低了。”

  在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中,某人力资源公司随意调整流水奖励标准及计算方式,系统不正常向司机派单,变相降低了数名网约车司机的薪资水平。在劳动者提出异议后,该公司未能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而是采取解除劳动合同、不续签劳动合同及让员工自动辞职等方式,使劳动者失去工作。法院遂判令补足工资,并根据具体情形分别判令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新业态经济中,“劳弱资强”的问题较为突出。高昂的违约金、随意变更的劳动条件、未落实的休息权利等现象屡见不鲜。“1号司法建议”直面新业态用工的合理性、合法性问题,建议从工会组织、硬件设施等方面加强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

  据鄞州区总工会反馈,鄞州区目前现有新就业形态工会144家,建成各类驿站86个。收到“1号司法建议”后,鄞州区总工会负责人表示,将结合建议书内容对新业态工会进行扩面提质,重点推进部分新业态企业单独建会,组织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资集体协商专项行动,探索形成行业示范合同、建立行业规范标准。同时,分批次改造提升户外劳动者驿站,定期开展技能培训、直播带岗、文化讲座、健康义诊等活动。

  第九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结果显示,我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达8400万人,占职工总数的21%。如果把范围扩大到灵活就业人员,据统计,2021年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就已达2亿人。

  “随着新业态经济的发展,新业态从业者的人数也‘水涨船高’。如何更好地维护新业态从业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形成新的规则、实现从业者和企业利益的双保护、助力新业态经济的健康发展,是值得我们深思的课题。”鄞州区法院民三庭庭长陈雯雯说。

  当平台经济迈过增量发展阶段,实现高质量发展、赋能高品质生活是必然趋势。健康有序的新业态用工环境犹如一面镜子,检验着高质量发展的成色,锤炼着高水平治理的本领。

  时代浪潮翻涌,初心一脉相承。在这场全新的生产力变革中,在全面加强“三支队伍”建设的背景下,鄞州区法院将坚持以“新”思路、“新”举措化解新业态经济发展产生的“新”问题,给“灵活”的用工模式提供“稳定”可靠的司法守护,护航新业态经济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