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多元力量 保护多元需求
——湖北武汉江岸区法院优化升级知产“三合一”审判工作见闻
2024-08-25 09:06:5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郑雅曼
 

  关于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工作,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院长苏江心中有本“账”——

  创新涌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求更加多元,“三合一”审判工作应随之优化升级,才能更好适应创新发展。

  如何优化升级?江岸区法院给出的答案是“走出去”,不仅向内合,更向外合——扩大“朋友圈”、共同画好“同心圆”。几个月前,该院审理的一起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案则为这个答案提供了生动注脚。

  为了审好案子,请来“智囊团”

  4月12日晚9时,法院审判大楼一片寂静,六楼的办公室里却还亮着一盏灯。灯光下,江岸区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杨敬文正在整理庭审提纲,为几天后的一起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案庭审做着准备。

  和杨敬文一起的,还有人民陪审员贺小亮,除了陪审员这个身份外,他还有一重身份——“知识产权审判领域专业人才咨询库”专家。

  专业人才咨询库,由江岸区法院组建,具有深厚理论功底、丰富从业经验的专家学者、行业代表,作为知识产权审判咨询专家、技术调查官、专家陪审员,参与技术类案件审理,为技术问题提供分析意见。

  组建专业人才咨询库,犹如为审判接入“外脑”,是升级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工作的重要一环。“有了‘智囊团’,遇到技术问题,我们也不慌了。”提到这一举措,杨敬文深有感触。

  在这起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案中,有着计算机专业背景的贺小亮就是那个“外脑”。

  这起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原告为被告开发的充电桩小程序是否达到了合同约定的交付标准。解决这个问题,必须看懂软件设计及运行模式。

  隔行如隔山,这对于杨敬文来说,有相当大的难度。于是,她请来了贺小亮。

  通过检查软件运行情况、研究证据材料等,庭审时需要询问的技术细节逐一确定,看着整理好的庭审提纲,杨敬文才感觉松了一口气。

  “目前,咨询库里有13位专家学者,他们组成了一支专业队伍,是升级‘三合一’审判工作的重要‘支撑’。”苏江介绍。

  向外拓展之后,找到了“盟友”

  在江岸区法院,为升级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工作提供“支撑”的队伍远不止这一支。

  为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效能,联合多元力量推进协同保护的探索一直在持续。如今,共建单位从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拓展到武汉仲裁委员会、武汉市江天公证处、湖北省版权保护协会、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有20家。

  “盟友”一点点增多,实践也在一步步推进。

  办理这起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案时,如何通过“一案带动一片”,将纠纷化解于未然,是江岸区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深入思考的问题。

  “这个案子涉及到的技术问题和由此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非常典型,若以此案来普法,对于科技企业发展非常有意义,正好保护中心可以组织联系。”带着这个想法,开庭前,法院和保护中心协商一致,拿出了方案:在保护中心开展巡回审判,邀请高新企业到场旁听。

  这天,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巡回审判拉开帷幕。

  合议庭详细调查了双方签订合同后的履约情况和软件开发的技术细节,法官和两名陪审员通力配合,将专业内容转化成易于理解的案件事实。

  旁听席上,30余名高新企业代表全神贯注,还时不时在做笔记。

  “庭审很精彩,我记下了很多要点,以后能更好地防范风险。”“亲身体验才更体会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有些风险确实是我们企业之前没注意到的。”……庭审结束后,企业代表们你一言我一语地讨论起来。

  审判台上,合议庭成员们也在讨论着什么,他们定好了第二天一起“复盘”案件。

  建设站点之中,更新了理念

  4月18日,上午9时,六楼办公室里传来一阵此起彼伏的讨论声。

  一番头脑风暴,这起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案怎么判,有了大致方向,但还有一件事让合议庭成员们“放心不下”——原、被告都是小微企业,软件开发两年多,双方都付出了很多心血,判决可能并不是“最优解”。

  放心不下,源于推进协同保护以来的思考。

  为了满足科创企业需求,江岸区法院联合共建单位,把“专精特新”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站、“商标品牌纠纷调解室”等站点,“搬”进了武汉首个生态双创园区“创立方”、武汉重点“双创中心”多牛世界等多个园区。

  站点里,法官、调解员、仲裁员、行政执法人员等被派驻前来,答疑解惑、调解纠纷、法治体检……不出站点,高效办成。截至目前,已为园区近100家企业解答咨询1000余次。

  建设这些站点的过程中,江岸区法院更频繁地与科创企业打交道,也是一次理念更新的过程。杨敬文说:“对科创企业来说,纠纷产生了,实质性化解比简单判决重要得多。”

  带着这样的思考,对这起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合议庭多番开展调解工作,从最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角度着手,向原、被告负责人讲法理、晓事理。

  最终,纠纷有了“最优解”——在技术事实查明的基础上,双方对合同履行是否达到约定标准形成一致意见,原告主动放弃部分尾款,被告也决定不再提出反诉,双方握手言和。

  以凝聚多元力量“穿针”,于满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多元需求处“引线”,江岸区法院升级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工作的“针脚”越织越密。“我们还会进一步升级,让审判更精准、共治更有效。”苏江说道。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