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工作人员在从事养殖工作。
盛夏七月,刚刚度过一场债务危机的湖北省仙桃市某水产养殖合作社的黄鳝养殖场里一片繁忙。就在今年初,合作社的黄鳝还因天气影响大片死亡,导致合作社资金紧张,不能按时偿还债务被诉至法院。
“幸亏法官耐心调解,帮我们走出困境。预计今年的收成非常好,不仅还款没问题,我们还能挣上不少!”今年7月23日,合作社负责人拉住前来回访的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法官的手,不停地表示感谢。
黄鳝合作社陷入困境
2023年3月,合作社与位于武汉的某供销小贷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500万元用于支付鱼苗及饲料款,借期11个月,还款方式为按月付息,到期还本。
3月底,供销小贷公司按约向合作社足额发放贷款500万元。6月底,供销小贷公司与合作社签订《抵押合同》,约定合作社以8323网箱成鳝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双方办理了动产担保登记。
因资金周转困难,合作社按约支付部分利息后,自2024年2月起未向供销小贷公司还本付息。供销小贷公司起诉至江汉区法院,提出判令合作社立即偿还全部借款本息、要求就抵押成鳝实现抵押权等诉讼请求。
“农产品的浮动抵押具有周期性。”法官胡琦介绍,“在债权人主张实现抵押权之前,合作社可以继续循环养殖抵押的8323个网箱内的黄鳝,并享有处分权,如果合作社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供销小贷公司可以依法主张抵押优先权,但需待8323个网箱内的鳝鱼养殖成熟后,才具备执行条件。”
此时并非黄鳝收成的季节,合作社前期的收成也用于生产,还有很多工作人员需要养家糊口,一纸诉状让本就困难的合作社再陷困境。
双向评估着力纾困解难
案件受理后,江汉区法院经涉企经济影响初步评估,发现案件事实明确、争议不大,且与被告合作社联系顺畅。
“这样的案子,直接判决不难,但对一个合作社的影响难以预料,找准症结,才能找到最优解。”做出这一初步判断后,胡琦引导原、被告双方开展涉及经济影响自评。
合作社理事长童某某自2002年返乡创业时就从事人工网箱养鳝。经过10余年的经验累积后,乘着乡村振兴的大浪潮,童某某联合当地村民共同成立了该合作社。目前,合作社登记在册的成员有55名,合作社还组织家家户户出资出力完善了当地的基础配套设施。
讲起逾期还款的原因,童某某告诉法官,这批贷款主要用于购买鱼苗、饲料,受2023年冬季极端天气影响,养殖的黄鳝成片死亡,需要投入的资金量大且每月需偿还利息,因而暂时缺乏现金流。
而在与原告供销小贷公司交流时,供销小贷公司表示,合作社确实每月按期支付利息,仅在今年贷款到期前的最后1月未还本付息,公司担心资金收不回来,所以起诉要求实现债权。
为了保证债权的实现,供销小贷公司向江汉区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此时,抵押物黄鳝尚未长成,合作社现有的少量资金要用于养殖和发放工作人员工资,本案如若处理不好,不仅供销小贷公司的债权无法全部兑现,更可能给当地经济、就业以及合作社的发展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调解成功各方心安
在合作社缺乏资金流的情况下,作为抵押物的黄鳝是合作社唯一赖以维持生存的生产资料,且黄鳝作为活物本就不易执行,如何妥当保全降低对合作社经营发展的影响?
“养殖工作是合作社的头等大事。”经专业法官会议讨论,江汉区法院认为不宜直接对抵押物进行保全,综合考虑所有因素后,裁定冻结了合作社名下价值相当的股权,保住了合作社的生计。
虽然有一定的调解基础,但合作社对500万元欠款的本金未能清偿,双方在诉前调解阶段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双方的症结都需要一个“出口”。江汉区法院将该案迅速转为正式案件立案,并由胡琦继续承办该案。该案在10余天后即开庭审理。
经审理,合作社对借款事实基本予以认可,主要对逾期利率过高等问题发表抗辩意见,并进一步提出目前经营正常、只是流动资金紧张,恳请法院再次主持调解,协调双方延长还款期限。
考虑到本案处理结果对合作社产生的经济影响、执行效果等因素,开庭审理后,胡琦多次与供销小贷公司沟通,为合作社争取到了先还款50万元、再谈调解方案的机会。
债权人终于松了口,柳暗花明就在眼前。
胡琦当即提示合作社积极争取各方支持筹款,推进合作社办理涉农贷款,同时,继续与双方沟通调解方案细节。开庭后一个月,合作社成功筹集到首笔还款资金。
首批还款已到位,胡琦立即安排双方面对面调解。最终,合作社承诺在2024年度内分期偿还完毕全部借款本息。
抵押物黄鳝即将长成上市,该调解方案对供销小贷公司的回款亦具有较好保障,供销小贷公司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调解协议签订后,经供销小贷公司申请,江汉区法院及时解除了对合作社股权的冻结,为合作社开展融资提供进一步的便利。
今年7月26日,胡琦收到了合作社发来的照片,炎炎夏日,养殖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丰收在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