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区法院采取巡回审理的方式,在异地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强制清除地上污染物案。
解放区法院联合环境资源管辖区域法院召开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座谈会。
解放区法院法官联合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到工厂进行实地调研。
行政审判,一头连着行政机关,一头连着人民群众,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努力提高行政审判质量,是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一直努力的方向。今年以来,解放区法院围绕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不断深化法院与行政机关联动机制,扎实推进行政及环资审判工作,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良好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谱写了新时代“官民”和谐的新篇章。
创新类案化解 强化源头治理
“行政争议案件容易出现程序空转、审理时间长等情况。通过个案突破、整合类案化解的形式,能够实现事半功倍的效果。”解放区法院院长范传武说。
解放区法院审理的因特殊工种档案问题无法提前退休而引发的系列纠纷案件的化解,就得益于此创新举措。
2023年9月,累计干满8年有毒有害作业特殊工种的吴女士在向行政机关申请提前退休时,因为部分工资结算单中工种注明为“看炉工”,未写明为“合成工”,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特殊工种,吃了“闭门羹”。
吴女士档案记录的工种是否属于特殊工种?行政机关是否能仅凭档案记录情况就拒绝吴女士的提前退休申请?承办法官认为只有彻底弄清楚这两个问题,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此案。
“法官,还有20多名职工也面临同样的问题。”化工厂负责人说。
化工厂负责人的一句话,让法官意识到这起案件的重要性。行政机关按照规定办事,没有问题,厂里的现实情况又是另一回事,如果处理不好可能会引发群体性事件。
“作为行政机关,咱们是为老百姓办事,不能太过机械,按章办事没问题,但要考虑现实情况,不能寒了老百姓的心。”法官在与行政机关负责人沟通中说道。
行政机关负责人也认同法官的说法,决定到化工厂实地查看。经过现场调查,确认了吴女士档案上所填写的岗位工种“看炉工”与“合成工”确属同一工种,再结合化工厂提供的有关岗位名称记录不一致的情况说明,行政机关重新核查了吴女士的相关材料。目前,吴女士的提前退休已办理完毕。
“为使此类案件得到实质性化解,我们向行政机关发送了《关于妥善化解基本养老保险资格认定纠纷的司法建议书》,为行政机关在处理因特殊工种档案问题无法提前退休而引发的纠纷提供参考,实现了潜在类案纠纷化解在萌芽。”该院行政审判庭负责人郭倩倩说。
近年来,解放区法院积极挖掘行政争议根源性问题,通过向政府相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使政府相关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堵塞工作上的漏洞,减少纠纷隐患,实现了丧葬抚恤金、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系列类案的“零立案、零诉讼”,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铸就“法治之盾” 守护绿水青山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环境资源审判的目的不是一判了之、一罚了之、一诉了之。作为一名环资法官,要敢于向污染‘亮剑’,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筑牢生态保护的司法屏障。”郭倩倩说。
至今她还对该院集中管辖后的第一起环境资源行政案件记忆犹新。
这是一起某纺织公司诉某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某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多次监测到某纺织公司排放的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超标,后经现场调查、委托第三方检测、听证告知等程序,某市生态环境局认定该纺织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对该纺织公司罚款33.2万元。后该纺织公司对处罚决定不服,诉至解放区法院。
法官到当地走访调查发现,该纺织公司确实存在违规排放问题,但某市生态环境局未能提供采样记录或采样过程等相关证据,采样程序确存在瑕疵。郭倩倩心中对该案有了初步想法。
“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该案当事人在外地,为减少当事人来回奔波,我们决定采取线上开庭。”郭倩倩说。
案情基本明了,开庭审理期间,双方剑拔弩张,均不退让。法官将法院调查情况当庭进行通报,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双方当事人都对自身存在的过错表示认可。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剩余13.2万元罚款不再缴纳,原告撤诉结案。
“这罚款下来真是吃不消,好在你们帮我们减少了罚款,减轻了负担。回去我们一定吸取教训,规范废水处理措施。”该纺织公司负责人说。
“我们也得吸取教训,在以后执法过程中一定注意工作留痕,重结果,也要重程序。”行政机关负责人说。
听了双方当事人的话,郭倩倩心头一暖。作为环资法官,通过履职,既能帮助被处罚人改正违法行为,增强依法生产经营的自觉性,同时也帮助行政机关规范执行行为,树立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后,解放区法院不断探索和改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今年上半年,解放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法庭共受理环资案件13件,审结12件,结案率达到92.31%。
加强府院联动 建设法治政府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的职责追求,与行政机关的“为民服务”宗旨高度契合。
近日,一起某物流公司诉行政机关征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案在解放区法院举行案件调解会。
“大家来评评理,作为行政机关一次次地作出决定,我们一次次行政复议推翻决定,这次复议却维持了,我们该怎么办?”一上来,该物流公司负责人就直呼委屈。
原来,该案是由于某物流公司连续三年收到行政机关邮寄的《缴纳防空地下室建设费决定书》,前两年经过该公司复议,复议机关撤销了决定,但最后一年,复议机关竟然维持了决定。因此,该物流公司将行政机关诉至法院。
面对当事人情绪激动,此案如果简单判决,很有可能会“案结事不了”,从而引发上诉案件。为实质性化解该案,法官决定召开案件协调会,召集涉案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邀请地方政府、检察院等相关人员参与现场调解。
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协商,在多方见证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该案最终通过联合多方召开案件协调会的形式得以圆满化解。
“建设法治政府,促进依法行政是民之所向,同样也是法院之责。近年来,解放区法院依托原有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中心及府院联动平台,以府院联动机制为抓手,创立了“三联合一听证”的行政审判模式,将更多的行政争议案件化解在萌芽状态,走出了一条具有焦作特色、符合当地实际的化解行政争议之路。”范传武说。
行政审判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神圣职责。下一步,解放区法院将强化前端治理,推动行政矛盾纠纷在诉前精准批量化解,真正实现类案“零诉讼”;坚持“如我在诉”理念,积极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需求,不断深化多元化行政争议解决机制,与各方一同绘就公正司法“同心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