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海伦: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2024-08-08 14:56:0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王伟
 

  黑龙江省海伦市人民法院海兴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水平,树牢“抓前端、治未病”目标导向,不断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转化为不断推动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原动力,形成了多方参与、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多方共赢的良好局面。

  为实现矛盾纠纷早预防、早发现、早化解,海兴法庭坚持“解纷关口前移、调解力量下沉、纠纷前端化解”的思路,结合辖区特点探索设立“巡回办案点”,选取常住人口较多、纠纷类型多元、调解基础较好的社区村屯,作为先行示范点,法官主动走出去,在群众“家门口”提供诉讼服务。从包村干部、村“两委”成员、法律工作者中选聘人民调解员,组建各级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积极邀请“乡贤”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进一步拓宽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渠道。

  海兴法庭不断加强与行政机关各部门、乡、镇、工商部门、调解组织、律师协会、社会公益团体等协调联动,将网格员、人民调解员、律师、行业组织等纳入诉前调解队伍的后备力量。借助“支部联建”“送法进校园”“知识产权日”等节点实现“零距离”普法宣传,塑造“法行乡村,法润乡风”的法治环境。有针对性地为群众提供义务法律咨询服务,做到解法疑、解心结、促和谐,做人民群众的纠纷调解员、综治联络员、法治宣传员,引导群众依法办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