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见一面”
“感谢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抚州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官民矛盾。”
“感谢江西省资溪县人民政府积极推进争议化解。”
“老百姓对政府的工作表示理解、支持!”
2024年7月20日,周六上午,资溪县鹤城镇人民政府与该镇泸声村里源组的代表,再次在资溪县人民法院会面,协商涉诉征地补偿协议履行事宜。这已经是这三个月以来,与当事人的第三次正式会商。会后,委托代理人朱律师道出了涉诉群众的心声。
据悉,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由院领导带队组织开展实质性解纷工作,同人民群众面对面“零距离”听取诉求,“穿透式”审查争议,“靶向式”解决纠纷,已经成为抚州行政审判工作的常态。
此次案涉的矛盾起于7年前的一份征地补偿协议,村民们强烈要求鹤城镇人民政府按照原协议载明的单价,履行安置房交付义务。鹤城镇人民政府积极应诉,表示在原协议履行方面虽然存在现实困难,但是愿意与涉诉群众沟通协调,努力寻求替代性解决方案。
“如我在诉”
行政诉讼,一头连着百姓,一头连着政府,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抚州市两级法院坚决贯彻“如我在诉”理念,化“坐堂办案”为“巡回审判”,化“群体诉讼”为“示范诉讼”,化“被动判决”为“积极调处”,力争双赢多赢共赢。老百姓“告官见官”、负责人“出庭出声”形成良性态势,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深入人心。
据了解,鹤城镇人民政府征地补偿系列案涉及50多户、数百村民,如何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妥善处理案涉纠纷,又最大限度节约司法资源,成为摆在人民法院面前的一道难题。经过诉前的摸底和反复沟通,村民们表示愿意推选1户代表起诉,其他农户参照人民法院的裁判结果履行。
在历经庭审、询问、实地走访,理清历史沿革、发展脉络、矛盾焦点后,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案人员提出了以府院联动共同推进实质性解纷、参照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思路,处理案涉争议的建议。资溪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调度会,就兑现政府承诺、解决案涉历史遗留问题形成了会议纪要。
“案结事了”
“我们还关心储物间的问题。”在场村民代表提出。
“对老百姓关心的储物间配套建设问题,政府一定会抓紧落实,请大家放心。”鹤城镇人民政府负责人当场表态。
在经过将近2个小时的协调后,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鹤城镇人民政府当场申请撤回上诉,村民代表当场申请撤回起诉。村民们也放下了心中的石头,脸上浮出了久违的笑容。
“人民群众满意,是我们最大的心愿。”主持协调的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松涛表示。
“老百姓关心的事,就是党和政府关注的事。”参与协调工作的抚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黄智武说到。
据不完全统计,2024年以来,抚州市两级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共同派员赴案发地,开展走访、座谈、实质性解纷工作60余人次,作出败诉风险提示10余次,化解了涉东乡区、南城县、资溪县等地的一批“系列案”“骨头案”,促进了“案结事了、政通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