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考验期内逃避执行,有可能执行变执“刑”
2024-07-19 14:30:21
 

  中国法院网讯(李金昆)“王某,别一错再错了,你现在是缓刑考验期,如果因为抵触执行而采取司法拘留,缓刑是有可能变实刑的。”

  “法官,我认识到错误了,我真不是不想还,手里没有那么多,这样,我现在就张罗,今天肯定全给了。”

  7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阿尔山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司法所找到正处于缓刑考验期的社区矫正人员也就是被执行人王某,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辨法析理下,王某认识到自身错误,并现场筹集资金履行完毕。

  王某因未履行判决书的7万元欠款成为被执行人,期间又因另一刑事犯罪案件判决正处于缓刑考验期,导致执行法官多次尝试联系王某未果。近日,执行法官通过关联案件查询,再协调司法所社区矫正机构找到王某。执行法官一方面劝说其家人做王某的心理工作,莫因欠款纠纷影响缓刑考验期表现,另一方面明确告知王某如果不积极履行判决书内容,有可能承担的严重法律后果。最终王某在认识到逃避执行行为的错误性和严重性后,在其家人的帮助下筹得资金给付完毕。

  【普法时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