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台: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全链条法治服务
2024-07-08 09:54:2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余建华 朱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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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法院与县检察院协同召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法检座谈会”。张梦瑶 摄2.jpg

天台法院抽调年轻干警组建“8090”调研团队,走访上市企业。张梦瑶 摄

  2023年以来,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导向,聚焦民营企业高频法治需求,打出专项服务、破产重整、知产保护等法治护航企业发展“组合拳”,不断锤炼司法服务“硬功夫”,持续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全链条法治服务。截至今年5月底,共办结买卖合同案件513件,平均审理时间13.51天,执行时间29.97天,解决商业纠纷平均用时43.48天,营商环境工作指标位居省市前列,优化营商环境考核连续三年位居台州市第一位。

  涉企纠纷“一个流程”解决

  日前,天台法院集中收到同一原告的16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多家租户因经营不善未按时缴纳门店房租,出租方集团公司起诉维权,涉案房租金额近550万元。

  收案后,天台法院立即会同天台县民营经济司法服务中心进行协同处理。承办法官和中心调解员立即组成团队对该批次案件进行梳理,了解到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实际承租面积和租金金额及租金优惠政策适用问题。

  承办法官认为,集团公司其他租户高度关注本案进程,该系列案件处理结果牵一发而动全身。为妥善化解矛盾,承办法官与调解员一同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希望原告能够在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作出一定的让步,督促被告先在自认拖欠的租金范围内履行。

  最终,承办法官在充分考虑双方利益的基础上提出调解方案,该批次案件均以调解方式结案,双方当事人都获得了满意的结果。“这样的司法服务高效便捷又透明,不仅减轻了我们的诉累,也节约了司法资源。”当事人向法院工作人员致谢,为天台营商环境点赞。

  近年来,天台法院紧盯优化营商环境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以企业群众“满不满意”为检验标准,全方位提升司法服务保障水平,为全县营商环境擦亮法治底色。

  天台县民营经济司法服务中心成立于2023年3月,首期设置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涉外商事纠纷化解、金融纠纷化解、买卖合同纠纷化解、企业破产审判和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集中执行等职能,并配备了专业审判团队和9名人民调解员。中心以“让企业办事不求人”为目标,以“一个中心集中受理、一个团队集成服务、一套流程高效办结”为工作指引,采用“立审执破”一体化工作机制,提供全链条司法服务,最大限度降低诉讼成本,旨在让涉企矛盾纠纷在“一个流程”内得到妥善化解。

  “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天台法院院长杨丹说,“我们将进一步发挥法院职能作用,全力打造更好更优服务环境,努力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动力。”

  个人债务清理激发市场活力

  “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作为一种准破产程序,旨在为‘诚而不幸’的债务人提供重生的机会,在全社会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宽松氛围,有助于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创业创新活力,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发展原动力。”杨丹介绍。

  2023年下半年,徐某、庞某夫妇因经营不善,无法按时偿还债权人债务,向天台法院提出个人债务集中清理。通过财产、家庭、负债等情况调查,承办法官和指定管理人梳理出自2013年起至今,夫妻俩共有债权人21位,分布于天台、仙居、杭州、四川、上海等地,涉案标的额共计2000多万元,二人主要财产是位于杭州的一套商品房,已被仙居县人民法院查封。

  随后,天台法院通过跨区域协调,与仙居、杭州等地法院开展沟通,对徐某、庞某夫妇的房产进行拍卖处置。但经扣除抵押后,最终获得可供清偿的金额仅200多万元,与债务总额有较大差距。

  天台法院随即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在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法院和管理人提出财产分配方案,其中写明徐某和庞某将房屋拍卖款用于清偿,另承诺7年内再偿还35万元。经管理人协调,债权人就法院提出的《财产分配方案》《债务整理方案》《管理人报酬方案》等进行表决,结果均表决通过,同时同意解除对徐某、庞某夫妇的民事强制措施。

  随后,天台法院裁定终结该案的债务清理程序,同时发函通知外地法院不再实施强制执行措施,解除对徐某、庞某银行卡的民事强制措施。

  “该案打破了以往由债权人申请执行,债务人被强制执行的固有格局,从点对点的申请执行,变成了以点带面的集中清理。”天台法院民三庭庭长陈中云说,通过执行系统关联案件查询以及债务清册,管理人联系到所有在执和非执债权人,确保彻底清理,这些创新性做法可以运用到其他个人债务清理案件中。同时,该案以一次性打包处理的方式,向所有债权人清偿债务,保障各债权人公平清偿的合法权益,并让他们有可能在短期内就获得全额或一定比例的债权。

  据统计,近年来天台法院大胆探索,稳步推进个债清理工作,共受理404件,办结228件,均位列全省法院第一。

  为提升司法公信力,天台法院还主动对接县人大、县政协搭建“代表联络站﹢政协议事堂﹢个人债务清理”诚信听证机制,通过代表委员参与信用评价解决诚信评价难、评价结果权威性不足等问题。已经通过代表联络站、政协议事堂邀请43名代表委员参与听证会17次,认定诚信债务人9人,受到各界一致好评。

  知产保护规范市场经营

  近日,天台法院当庭宣判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判处被告人阿志(化名)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20万元。

  从事饮料行业的阿志,为了蹭“Red Bull红牛”饮料的品牌热度,早年间曾向国家商标局提出“Red Bull泰国红牛”注册商标的申请,但并未注册成功。

  阿志并不死心,在明知“Red Bull泰国红牛”与“Red Bull红牛”系列注册商标高度相似的情况下,仍然委托厂家生产“Red Bull泰国红牛”饮料。

  即便是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后,阿志还是没有“回头”,生产、销售“Red Bull泰国红牛”饮料共计37600箱,销售额180.5万元,获利20万元。2022年,阿志被抓获到案。

  因阿志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非法经营额180余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阿志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天台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阿志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当庭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统计,自天台法院管辖天台、仙居、三门三地的第一审部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以来,该院已经受理民事知识产权案件2458件。“我们会同仙居法院、三门县人民法院,成立跨区域知识产权共享法庭,全面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实现涉台州北三县地区的知识产权纠纷全流程、跨区域、跨层级化解,全方位、全链条、全生命周期护航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陈中云介绍。

  据了解,天台法院还联合行政执法部门,举办以案释法宣讲会,走进批发市场、工业园区、企业,宣讲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引导经营主体规范经营。做实“抓前端、治未病”,扎实做好司法建议工作,及时总结典型问题,向相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完善“司法建议﹢反馈﹢回访”模式,取得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良好效果。


责任编辑:罗一坤